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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隐患有奖励  瞒报险情要处罚----同华矿出台《险情报告制度》

发表于 2011-10-27 21:38:4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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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说了吗?在作业现场发现安全险情上报有奖励了哟。”“晓得了,我们已经学了文件,但发现险情瞒报要遭罚款哟!”10月20日,同华煤矿出台《关于险情报告制度》,员工们相互传递着信息。

    《制度》要求作业员工或入井员工一但发现险情后,迅速制止该区域人员的作业行为,并根据险情的大小原则就地逐级上报。报告过程中,根据险情发展趋势、处置程度以及险情大小自行中止报告程序,整个险情报告时间从发现到报告完毕不得超过20分钟。报告方式为当面陈述或电话报告,但不得影响险情处置时间,报告人员必须真实阐述险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险情情况、初步原因以及可能造成的损失,损害情况以及应采取的措施等,便于各级领导正确判断和快速处置。险情排险后,相关单位还要组织对险情发生的原因、过程、造成的危害以及应急抢险工作进行总结分析。

    为让“制度”落到实处,实行了奖惩规定,对于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或险情的有关单位和人员,矿将分别处以50元至1000元的罚款,并根据险情所造成的损失和事故大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对险情报告、处置得当的有功人员,按相关程序申报确定后,一次性奖励每人次500元。

    “我们此次出台《险情报告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增强每位员工的工作责任心,把企业的事当作自家的事来做,控制住现场,实现安全零目标。”该矿安全副矿长侯明玉道出了抓好安全工作的心思。

    (龙 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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