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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洗猪河收费站所处的道路是条烂泥路,从2010年至今仍未竣工却一直在收费。针对泥路上收费的质疑,该收费站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收取的是防城港市的“进城费”。收费单位负责人还称洗猪河收费站设立以后方便了群众,优化了通行的环境。(10月31日《中国青年报》)
一条还未修好的公路,居然设置收费站收费,还美名其曰是方便群众,优化通行环境。在此笔者不由想问几个问题?一条烂泥路,拦路收费的依据是什么?这样的路如何方便群众?这样的路又如何优化环境?
面对这些问题,估计相关收费部门哑口无言,因为在一条烂泥路收费是国家所不允许的,因为早在今年6月份,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联合召开全国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会议,在专门发布通知中的“清理内容”明确规定:“对公路收费站(点)加收或代收城市道路通行费等非公路收费项目,以及收费公路与非公路收费项目实行捆绑收费的,要立即停止加收或代收,取消捆绑收费行为。”所以,在烂泥路上收费是明显违背国家相关法律的,是没有任何依据的违法行为,如此收费形同拦路抢劫。
而看看相关部门的方便群众和优化环境的说辞,这些则更是无稽之谈,一条让当地百姓苦不堪言的烂泥路,何谈方便群众之说,在这样的一条路上收费,方便的是个别单位部门的利益,方便的是一些腐败分子借机捞钱的欲望。一条没有修好的公路,雨天则是水坑烂泥遍布,晴天则是尘土漫天,如此的道路,当地政府不思尽快予以修缮,而忙于收费,还给收费冠以优化环境的理由,实在滑天下之大稽,如此道路污染环境、让群众苦不堪言,何谈方便,何谈优化环境。
所以,烂泥公路收过路费犹如拦路抢劫,如此伤害群众利益,违法国家法律的错误做法必须得到纠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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