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究当官责任,停产整顿,验收复产。”由于政府和百姓都陷入一个错误的思维怪圈和特定模式。造成当官的或矿主换了一茬又一茬,一起又一起矿难事故的还是不断发生,为什么呢?
血的教训,促使我对矿难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有了深刻的认识,治官治矿,不如,赋权于矿工,不如调动发挥矿工的安全主动性。要防止矿难事故的发生,必须把矿工放在第一位,其次,才是管理者。如果自己的生命不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寄希望于别人,那实在是可怕!把矿工排除在外,实际上是把导致造成矿难事故的最直接最根本实质性问题原因掩盖掉了。
分析矿难事故,做为管理者是有责任的,这是肯定的,追究他们的责任也是必然的。但是的,矿工生活在最低层,是事故的受害者,但也是事故的主要责任者,我们同情矿工,我们理解大众的心,让他们承担责任,有些残忍,有人想不通,还要骂娘。我认为这是不对的。也不是真爱护我们的矿工,我们应该理性认识而不是拿当官的出气。
矿工是煤炭的生产者,是井下工作环境最熟悉的人,是事故隐患发现和参与方。我父亲的一位好朋友,当了40年的矿工,下了一辈子,不说出大事,就是连碰胳膊伤腿脚的事也没有发生过,周围人都说是他孝敬父母修来的福。他自己却认为,是他胆小遵章守纪的结果。
查资料,占99%的事故都是因为违章造成。首先是矿工都懂得标准作业,知道规章制度,都自觉按标准化作业,把制度执行的一丝不苟,自己不吸烟、不饮酒,不简化作业,那事故起码能下降70%。其次是矿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问题。他出于赚取高额利润目的,不排除有违章指挥,冒险让矿工作业的。这实际上也还是矿工本身有问题。有人说,你不违章作业,矿主会开除你,这话听起来,像是有道理,实际上还是自己对自己的生命不负责,是听话重要还是你的生命重要呢?这里不留人,自有留人处。另外我们都这么硬气了,那他矿主也不敢轻视我们的生命而违章指挥。我们为什么要沦为这些黑心矿主的赚钱工具呢?
井下作业暴露出的各种安全隐患,最应该最先发现的是矿工。但我们的矿工由于种种原因,发现了也麻木不仁,即不向矿主反映,又不主动排除而是任其发生发展,最后导致矿难事故发生。我们的矿工都有爱护生命的强烈责任心,都有足够的知识,都有不怕处分的正义感,积极地及早地主动地发现汇报排除细小隐患,树立“隐患不除,决不生产”的思想,那矿难事故,又能降20%。一次,井下作业,一位年长的矿工听到顶板有异音,凭经验判断即将发生落顶事故,他及时喊同伴撤离作业区后,落顶事故发生了,十几名矿工得救了。
杜绝矿难事故,矿工是主体。一是矿工必须树立“珍惜生命”的思想意识,任何情况任何时候,不能拿自己的生命去换钱,不能用命去赌;二是矿工提高自己的素质,不能以傻大粗为荣,没有素质,安全是难以保证的,赚大钱是不长久的,自己不具备矿工应具备的安全思想、知识业务、身体等各方面要求就不要从事井下作业,井下作业对各项素质要求相当严格,只是,矿方降低了当矿工的门槛,设了个圈套,等着我们去钻,我们不能只想挣大钱,而不要命,不要家庭幸福,这样迟早是要出事的;三是要有话语。树立起正义感、责任心,因为发生矿难谁也跑不了。对矿主或矿方的违章指挥,只管生产不管培训、不提供安全保障等等诸多问题,要大胆提出,勇于揭露,要做坚决的斗争,组织与矿方协调,去换来安全,我们怕什么,难道在今天的就业环境下,找份养家糊口的活难吗,千万不要被拿命挣大钱的认识绑架了。
不错,我们需要煤炭,需要矿工,高风险的工作必须有人去从事。但国家不需要带血的煤炭,带血的GDP,这是一个以人为本的社会。决不能鼓励不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和体能素质,只想靠撞大运拿命挣钱的劳动力去干矿工,更不能用高收入引诱他们冒险去工作,让他们白白送死。
同时,矿方也必须清醒认识,没有安全的生产是无效的生产,赚多少钱,都不够事故善后赔偿处理费用。安全要靠投入,要把矿难发生的花的钱花在事故前。要让矿工有话语权,尊重矿工,千万不能把矿工当作冷冰冰的赚钱机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在检查时,不要只听矿方的汇报,检查矿方准备好的检查东西,而是要单独地重点地听听矿工的话语,这样就会发现很多不易发现的问题,减少矿难的发生。
没有矿工的话语权,离开矿工主动参与谈减少矿难事故,是本末倒置,是不负责任的。尊重矿工的生命、还矿工的主人翁地位,能听善听矿工的话语。充分发挥矿工安全主动性,才是减少杜绝矿难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