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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国家不断强化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对于违规生产责任人的处罚力度也愈加严格,但依然无法阻止一些人为原因造成的矿难。仅在2011年,全国依然连续发生多起矿难。更有甚者,云南富源在3月16日刚刚发生矿难,但11月11日又发生了一起死伤21人的煤炭安全事故。
如此密集的矿难,无数个无辜的生命被轻轻剥夺。在面对如此众多的矿难,不知道所谓的安全人员又在想什么。为什么中央那么多的问责制度以及那么严厉的处罚制度,因何就不能使悲剧避免了。
看看这些出事的煤矿,哪一个不是六证齐全,哪一个不是违规生产,哪一个不是监管不力,哪一个不是掉以轻心,哪一个不是疏忽大意。所以归根结底,矿难更多的是人祸所致,而天灾只在其次。如果安全官员都能严格去监管,如果安全官员作风不浮漂,如果主要领导能更加重视,还会有如此密集的矿难发生吗。
就拿我国煤企云集的山西来说,前不久山西省省长王君刚在安全会议上猛批一些安全官员在安全工作布置会上作风浮漂。然时隔不久,山西王家岭便发生震惊全国的矿难。而细究此次矿难的发生原因,虽然主要是因为意外操作失误所致钻透一废矿所致。但是在事故发生之后,因何会迟延4小时,使最佳救援时间错过。而且作为当地安全人员,应该对于这种情况应有所预料,并应该对相关单位予以提醒。所以与其说是天灾,还不如说是人祸。
首先相关监督人员监管不力。观察最近发生矿难的煤矿,都有安全人员负责监督,这也说明了政府监督在形式上也是到位的。但形式上的到位并不等于实质上真正肩负起监管责任,面对煤老板的各种诱惑,多数监督员基本都被俘虏了。因为放纵一次煤老板他们所获得的利益远大于出现矿难所承担的责任,如此是一个利大于弊的好买卖。
其次煤老板该保障没没保障。煤老板眼里只有利益,所谓安全保障,他们认为如此投资不太划算,即使投资了也不一定能保障安全,所以,所谓的安全投资其实大多都成了应付检查的摆设,而在关键时刻基本起不到保障矿工安全的作用。而收了好处的监管人员自然也不会让煤老板为难。
第三是矿工为利益而存侥幸。大家都知道矿工是个危险行业,尤其是去一些偷偷挖煤的没有资质不符合国家安全条件的小煤窑去当矿工,但为什么总有一些人愿意为小煤窑而卖命了,显然是巨大的利益驱使,下一次井给2000干不干,2000不行4000,煤老板拿着钱炫耀者,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结果还是有人愿意冒着危险去干。
所以,要真正遏制减少矿难的发生,首先要遏制人祸。作为政府一定要切实负起监管责任,加大对煤矿的监督,主要领导加大检查力度,甚至可以考虑组织群众监督方式去督促。其次就是严厉打击没有经营资质不符合安全保障条件的小煤窑,要求大型煤矿企业的安保措施做到位,能真正发挥效果,还要挖出那些不法煤老板的后台,铲除非法生产的利益链条。最后就是要加大对矿工的安全知识和科学操作培训,使他们能够及时化解所面临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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