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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探讨] 【反方】先找病根再治病 顽症必须下猛药

发表于 2011-11-17 11:19:50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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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起遏制矿难,不能不先说矿难的成因。一般灾害的原因有二:一是自然变异,二是人为影响。通常把以自然变异为主因的灾害称之自然灾害;将以人为影响为主因的灾害称之人为灾害。人与自然不和谐就发生了灾害。煤矿本来就是多地质灾害和自然灾害的行业,五大自然灾害:水、火、瓦斯、粉尘、顶板等时刻在威胁着煤矿的安全生产。据统计,2009年煤矿事故起数中:顶板事故占49.8%,瓦斯9.7%,机电6.0%,运输17.6%,放炮2.8%,水害2.9%,火灾0.2%,其它9.5%。而同期煤矿事故死亡人数中:顶板因素占35.7%,瓦斯28.7%,机电3.7%,运输12.1%,放炮2.9%,水害6.3%,火灾1.2%,其它10.9%。
         由此可见,矿难的自然因素是客观存在的,一说矿难只提起先治官或者先向矿工赋权等人为问题,我觉得不太妥当,好像矿难全部都是人为造成的。说这些不是为矿难开脱人为的责任,客观地说,矿难肯定有人为的重大责任因素,但不可能全是人为因素,还有自然环境的因素,只有正确、科学、全面地对待矿难问题,我们才有可能找到正确的方法,而不是越治越乱,越治越有更多的矿难。

       现有煤矿开采技术条件是很难做到人定胜天的,也不是战天斗地就能胜利的。开煤矿必须尊重自然规律,其本身就是高危险行业,恶劣的地质条件和安全隐患一直存在着,从纯技术的观点来看,还真有难以避免、只能降低或减少的问题。如果在现有技术条件下,能遏制而不去遏制的矿难,就归于人为因素。不能遏制的就如交通条件一样,有的时候就自然存在,事故多发、易发等危险路段。
        知道了矿难是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那我们在寻找矿难发生的原因和根源时,就不应该只问:先治官或者先向矿工赋权的问题。有必要先分清情况,找对根本,对症下药,对顽症下猛药。煤矿的自然灾害是一种客观存在,我们无法去完全消除,但我们可以顺应规律,通过科学的开采技术方法、安全的操作规程和到位的监督监管,将危害降到最低,最大程度的减少矿难的发生次数和危害程度。对于人为因素,我们严加努力,可以减轻或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的。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这样灾害就不是灾难,而成为普通的事故了。
       对于矿难,自然因素必须重视,不能因为自然变异就说人没有责任了。我们一定要搞好人为因素的控制。而人为因素中自然包括矿工、管理者、安全员、矿长、监管人员、政府等,治理矿难,必须先治这些人的心,不改变这些人的心态是肯定不行的。首先必须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从煤矿复杂的地质条件做起,按煤矿安全规程,制定可靠的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作业规程,每个开采人员、管理人员、技术安全人员、领导者首先做到不违章操作、不违章指挥,彻底杜绝“三违”。从自身做起,这是必须的。如果每一个在井下作业的人,不重视自己的生命,那没有人去重视的,你不把自己当做人,那难免就成鬼的,鬼只能鬼住你自己。对此,我是有深刻体会的。
       我是煤炭学校采煤专业毕业的,在煤矿搞地下采煤技术十多年,我是向来不拿生命当儿戏的,一直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理论实践紧密结合,首先从技术上保证先进、安全,及时指导移动、多变的工作面,以适应工作安全需要。我知道一下井就和大家的命运联系在一起了,有什么违章或者安全隐患,肯定直言,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决不为了采煤产量、掘进进尺而存在侥幸心理,忽视安全,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的。我们的矿工素质也不是很高的,有的危险就在身边,自己却不知道、没有察觉,就是死到临头还不以为然。一次井下透水事故,眼看水不同以往,在迅猛增长,还在掘进头忙着赶进尺,如果不是安全员打他几巴掌,硬拽出来,就被水淹没了。那次透水,将我们整个矿井全部淹没,由于透的是地下泉水,从地面钻井、水泥注入,3个月以后才堵住。唯一庆幸的是没有人员伤亡。如果不是井下安全员安全意识高,肯定会死人的。十几年过去了,到现在回想起来,仍心有余悸。
        井下对安全起最重要作用的还是每个工作面的班组长和跟班安全员、跟班领导,他们是一线的安全主要力量,在遏制矿难中应该是最先锋的力量和主力军。只要彻底提高他们的素质和责任心,真正把安全权交给他们,并切实执行的话,那就可以减少很多的矿难,从他们身上下手,就可以极快治理矿难,其效果最快、最好、最有效。好多时候,命运真的掌握在矿工自己的手中。而一些高高在上的官员之类的,最多起间接作用,因为煤矿众多,每一个煤矿有可能有几个坑口,每个坑口肯定有好几个工作面,就是24小时跟班也不可能时时、处处监管的,还是要靠矿工自己。其实国家的煤矿安全法规已经很完善,一些权利也早已赋予大家。一些监督、监管也是成系统的。但对于复杂的采煤地质条件和多变的情况来说,有时候真是鞭长莫及。这就尤需我们矿工兄弟个人和班组、团队时时、处处提高警惕。用足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通过新媒体用足自己的发言权,尊重自己的生命权。我们要钱,但更要命,二者选其一的话,命当紧。没有健康,再多的财富、权利、地位、才能都是没有用的,没有了生命呢?什么都玩完!!
        治理矿难,先治人,治人先从治理矿工、生产一线的人做起,没有他们的觉醒和高素质,谈什么都是空谈。这是首先的。其次,才是那些安全监督、监管人员等层层而上的人员。国家要真正治理矿难,必须从下而上,从上而下,良性互动,从技术、安全、人员等方面综合治理,任何环节都不能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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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7 17:01:17 | 查看全部
美文,专业的就是不一样,这才是真正了解煤矿的人写出来的文章。观点不偏不倚,例子真实且充分。值得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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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7 17:24:48 | 查看全部
全篇2200多字,分析到最后,得出杜绝矿难应该从矿工抓起。不错,但大话多,真正要展开说的部分缺忽视了,没说透,没给矿工兄弟们提一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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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7 21:33:24 | 查看全部
矿工自身注重安全是一方面,营造风清气正的生产格局才是王道。支持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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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7 23:35:49 | 查看全部
亲身经历最有说服力 了,支持孙老师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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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8 17:29:57 | 查看全部

回 2楼(金文仙) 的帖子

金老师所言极是 改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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