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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探讨] [正方]贪官不治 何谈赋权

发表于 2011-11-17 21:22:50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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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贪官不治 何谈赋权
                                         胡云峰
    矿难频发,云南师宗县私庄矿难只是无数矿难的冰山一角,但其所暴露出的问题却极具代表性。无证开采、带班造假、监管不力,这里有煤矿主为追求暴利的铤而走险,更有政府官员的疏于防范,而煤矿主之所以敢于铤而走险,恰恰是由于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不力、疏于防范。在某种程度上,正是政府官员履职的上的无能,纵容了煤矿主的私开乱采、草菅人命。贪官不治,何谈赋权?贪官求的是利,赋权保的是命,贪官可以为了利不顾矿工的命,矿工想的是安全地拿到自己的小钱。而在没有有效的机制约束下,随着贪官私欲的无限膨胀,矿工的生命只会越来越不安全,而矿难频发的格局,最终也很难改变。
  
    据报道:“出现事故的曲靖师宗县私庄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10年11月18日被扣,之后,自行恢复生产。”之后这两个字暴露出自行恢复生产只是被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后的很短时间,而从那个时间到2011年11月6日这个时间段,绝不算短,那我们不禁要问:“矿井这么长时间无证生产,我们的监管部门为何不作为,是他们的生产行为太隐蔽,还是当中藏有什么猫腻?”为了个人膨胀的欲望,官员们可以对无序违规生产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为了个人膨胀的欲望,煤矿主们只把矿工们看成了开采煤炭换取钞票的机器,这样的利益链条一旦形成,矿工们的生命不是草,难道还是宝!

    说给矿工赋权,权谁来赋?主动权在谁手中?最终还是要由煤矿主们做决定,政府可以对企业的生产行为进行监管,但企业有生产经营的自主权,矿上赋予矿工多少权利,就摆在那里,矿工可以在无生命保障的情况下另做稻梁谋,留下来的多为生活所迫,也就意味着对矿上一切规章条款的服从和妥协,说白了,矿工们为了生活,在没有更好选择的情况下,在用生命做赌注,处于利益链末环的他们,注定要为利益链的上环做出牺牲。
  
    如果政府官员管住自己的手,煤矿主这一利益链还有可能得到有效的制约,矿工的生命还有可能得到更多保障,而一旦政府官员的监管行为失去制约,是不是从上而下的利益链就成了铁板一块,矿工的命运就更加摇摆不定呢!

    贪官不治,何谈赋权。贪官要治,而且要通过有效的机制和手段层层治,从上开始治,上行才能小效,上治了,才能真心真意为矿工赋权,所赋予的权利对保障矿工生命才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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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7 23:42:12 | 查看全部
不见得都是贪,庸官也不少,在位不谋起政的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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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8 07:00:29 | 查看全部
利益链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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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8 11:12:23 | 查看全部

回 1楼(baihuahe) 的帖子

俊红老师说的有道理,但我相信庸官的庸也是被贪官所主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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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8 11:13:32 | 查看全部

回 2楼(敬业心) 的帖子

对,必须切断利益链条,才能为矿工赋权,为矿工的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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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8 12:04:41 | 查看全部
何谈赋权?问得的好,但作者接下来,并没有就这个思路展开了谈,讲问题、提建议,而是发了一顿感慨凡完整了,这不是事评的目的,很有点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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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8 12:16:29 | 查看全部

回 5楼(金文仙) 的帖子

谢谢金老师。事评要有自己的观点,这篇正方观点应该是鲜明的,解决这样的大问题,我们只能分析现状,提供建议(贪官要治,而且要通过有效的机制和手段层层治,从上开始治,上行才能小效,上治了,才能真心真意为矿工赋权,所赋予的权利对保障矿工生命才有意义!),本身没有决定权,感慨一下也不是不可,如果有决定权,,我们不要再这里事评了,直接干点对矿工生命有益的实事最好。可能金老师看别人的东西都不够认真,所以才会断章取义,人家说,一篇文章出炉,有三个人看的最认真,一个是作者本人,一个是编辑,一个是校对,所以,对金老师这样的断章取义我绝对支持和理解,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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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8 13:05:11 | 查看全部
学习胡老师的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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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8 19:54:38 | 查看全部

回 7楼(连续风格) 的帖子

谢谢连续风格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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