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1270|回复: 2

[话题探讨] [反方]向职工赋权是保证煤矿安全的根本

发表于 2011-11-18 23:22:41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向职工赋权是保证煤矿安全的根本



    据报道,截至11月15日凌晨零时10分,云南师宗县私庄矿难已致35人遇难。而矿难发生后,私庄煤矿副矿长为了掩盖没有下井的事实,竟然用煤灰抹黑脸部,假装在矿难中逃生,以逃避惩罚。很显然,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在该矿已经有名无实,如果没有这次矿难的发生,能够推测到的是,这样一种状态仍将维持下去。而值得追问的是,还有多少矿井维持着这样的状况?
    客观说,目前中央对煤矿安全的治理力度不可谓不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实施就是一个明显的例证,更不消说还有一系列的法律和管理制度作保障。作为煤矿的经营者来说,不知道安全的重要性也不是事实,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后果可想而知。即使如此,为什么还是有这么多人胆敢以身试法。这里面有利益的因素,同其他许多犯罪一样,利益的冲动压过了理性的思维,矿主的利益冲动,地方有关部门以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冲动,为安全事故的发生推波助澜。另一个关键因素就是监督的乏力。历数众多事故会发现,许多煤矿直到发生安全事故,才发现安全管理中的一些漏洞,值得拷问的是,是什么原因让这些漏洞无法在平时就能及时发现,从而避免惨剧的发生呢?许多事故的发生事实上从反面印证了现有管理制度的缺陷,即只抓住表,而没有寻到本,所以才看起来热热闹闹,效果却并不理想。
    当然,作为煤炭生产大国,发生一定比例的事故很难避免。但是,许多应该避免的事故绝不应该发生。而要从根本上防止安全事故,作为煤矿生产的直接参与者,一线职工的作用显然不能忽视,他们对安全工作应该有更多的话语权。让他们敢说话,有渠道说话,而不是相反,都进入“沉默的螺旋”。而在现实条件下,对许多矿工来说,比之生命,一家人的生活更加重要,谁也不愿意因为举报等原因丢掉来之不易的工作。那么,怎样才能发挥职工的监督作用呢?美国的做法就很值得借鉴。美国劳工部矿业安全和健康管理局有大批的矿山安全生产检查员,美国法律规定,矿工可派代表和国家的安全检查员一起检查矿山安全情况。如果发现他们的工作场所有不安全的因素,矿工可以直接向劳工部矿业安全和健康管理局举报,国家会为举报者保密。一旦发现有矿主报复,将严厉制裁。结合我国的国情,我们还可以对举报者实施一定的奖励。明确了职工的举报权,就会给煤矿管理者以震慑,使煤矿始终处于无数双眼睛的监督下。
    除了举报,职工还应该享有参加培训的权利,学习安全生产标准、技术设备操作等知识。还应该有享受更好的工作环境和技术条件的权利,以及监督制度落实的权利。这些都可以列入监督的范围。可以设想,如果让职工真正参与进来,不但制度的落实效果会有很大提高,也会有更多的矿难可以避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18 23:26:20 | 查看全部
   孙老师写得好,反方观点明确,分析透彻,举例论证使得论据充分,非常看好您获奖哦,呵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19 16:48:27 | 查看全部
孙老师获奖是必须的呵!主持词写得太棒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