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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探讨] 【正方】“强缴五险”不应受场外因素的绑架和干扰

发表于 2011-11-23 21:02:00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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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强缴五险”不应受场外因素的绑架和干扰

堂吉伟德

    强制企业缴全五险,其意义可能不亚于《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于员工基本权益起着制度层面的保障。按说,这样一个具有普惠意义的政策出台,应当受到全社会的共同欢迎,但其间出现的劳资截然不同的态度,也提示着这个政策要落到实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强缴五险”对于劳方来说是最大的福音,这对于他们而言,其基本权利将会得到最大程度的落实。而对于资方来就,却是哀鸿一片。因为相比于之前的“原则上”,强制性代表的是一种刚性支出,即便是效益不见好的中小企业,也会因此被裹挟之间,变得更加困难。
    商人总是趋利的,无论是盈利能力强的,还是能力弱的,都想以最低的成本换得最大的收益。正是因为如此,才使劳动者的权利得不到保障,尤其在五金上情况不容乐观,一些中小企业长期不为劳动者交缴五险,增大了社会支付成本和压力,也是劳动者在权利受到损害时,没有“保险托底”。
    很显然,依靠企业的自觉已经很不现实,就五险的制度设计来说,必须做到一视同仁,才能体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企业能不能盈利,有没有困难,不应由员工作出牺牲,换言之,一个企业如果连员工的基本权利都得不到保障,那么这样的企业就没有存在的意义,早倒闭反倒比晚倒闭好。因为一个自身盈利能力不足的企业,拖得太久,可能会成为整个社会的负担。
   一个社会,必须要保证基本的权利不受侵害,原本在五险上是企业的必定义务,不需要政府的强制措施。那么,推行强制措施本就是一种无奈,还要因为“强制”两字,而妄加非议,实则是因为程序性纠结漠视结果性正义。如此本末倒置,更印证出推行“强制”的必要。
  中小企业生存有问题,与上缴五险是一码归一码的事。一个人不可能因为自己要治病,就去抢人家的钱。一个企业同样如此,你再亏损,但也不能成为不交五险的理由。一个新的政策出台,必然会触及很多人的利益,有一点反对声和杂音很正常,关键在于必须要意识到什么是主流,什么是末流,什么是主旋律,什么是伴奏音,唯有如此,“强缴五险”才不会受场外因素的绑架和干扰,从而使员工权利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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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6 07:33:22 | 查看全部
你强  他就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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