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1456|回复: 4

[话题探讨] 【反方】“强交五险”,先别忙着叫好

发表于 2011-11-24 10:04:16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反方】“强交五险”,先别忙着叫好

      “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禁得秋流到冬,春流到夏!”

      不知为何,在闻悉社保部门新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草案)》面世,被说得这好那好后,脑子里竟然蹦出了《红楼梦》“枉凝眉”里的这歌词!

    其实,这强制企业缴纳“五险”,并非什么社保部门新发明的“惠民措施”,早在今年71日生效实施的《社会保险法》对此,已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如今社保部门现在才弄出个《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草案)》,只不过是重复了法律条文,细化了执行程序,并无甚新意可言。这个部门规章较之上位法的《社会保险法》,并无什么强有力的杀手锏。

       对于广大企业职工来说,说这法的出台大有久旱逢甘霖之喜庆,也许并不过分。但愿不要成了人们调侃那“四喜诗”的续貂狗尾:“久旱逢甘霖——几滴;洞房花烛夜——隔壁;他乡遇故知——情敌;金榜题名时——没你。”因为,许多活生生的事实证明,有力的法律未必有效。那些“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瞒天过海偷梁换柱混水摸鱼的糊弄把戏,把严肃的法律法规架空的事,屡见不鲜。如最近云南曲靖市造成30名矿工遇难的“11·10师宗矿难”。本该带班下井的安全副矿长,只待灾难发生后,才匆忙下井,并抹黑化妆一番,伪装井下逃生的假象。其手法之笨拙、性质之恶劣、危害之明显,无不令人错愕而愤慨。还有先前被媒体曝光的“山寨领导”、突击提拔“矿长助理”等,变着法子敷衍支应看起来利而好严厉的好政策。因此,不能不让人对《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草案)》能否真正落到实处心生担忧。

       一边是国库丰饶,GDP高歌猛进,一边却是企业职工的社保缴费比例不降反升。职工缴费比例由工资总额的3%逐步增加到8%,企业则普遍增加至工资总额的20%以上。这种现象,凸现了政府在民生投入上,欠账越来越严重。

    偌高的缴费幅度,使得许多企业千方百计千辛万苦地规避法律:或者干脆不缴,或者隐瞒缴费基数,或者不定劳动合同,或者瞒报用工人数,或者用劳务合同蒙混过关……至今,还有很多人,甚至在一个企业干了十几年,仍然不知三险、五险为何物!

    这严令强制缴纳五险的律条,能终结中国不少劳动者没有社保的历史么?能让社保真正成为老有所依的坚固防线么?历史的经验、现时代状况,使人难得乐观。

      假如这个新规得以实现,倒是可保障职工的切身权益。但这“五险”大多由企业负担“大头”,个人承担“小头”,这意味着,倘若这项公共政策实施后,无论对企业,还是对个人无疑将增加一笔不菲的经济负担。政府是否应当在这方面有更多的作为呢?

     “强缴五险”政策虽好,但也需要真正落到实处。人们现在最大的顾虑是:地方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你们具备了“强缴五险”的坚强执行力吗?

    那早就该执行的依法享有的高温津贴、节假日加班费、双休日制度等等,在不少企业不都变成了“水中月、镜中花”了吗?不是让无数翘首期盼能沾雨露沐天恩的人,落个“多少泪珠儿,怎禁得秋流到冬,春流到夏”的悲哀吗?

    用人单位会乖乖地遵守法律的规定,为劳动者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么?监督部门能力拔山兮气盖世地給力去执法么?

    倘若不能如此这般,这个甘霖雨露,一滴也滴不到该惠及的人群,反倒会有损法律的权威,影响政府的形象,伤害百姓民心!

    再者,目前不少中小企业,都面临着资金链断裂的困境,此时要增加企业缴纳险种,强化强制追缴力度,将严重抵消此前多项减负政策的现实功效,加重小微企业的运营成本,如果因此而造成企业破产倒闭,该当如何!

    法好,还须真执行;法好,还须硬监管。“强缴五险”,又待如何?让我们拭目以待。所以,戏还没开始呢,先别忙着叫好为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24 14:02:49 | 查看全部
激情  写法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5 07:45:12 | 查看全部
谢谢敬业心老师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25 13:05:19 | 查看全部
“久旱逢甘霖——几滴;洞房花烛夜——隔壁;他乡遇故知——情敌;金榜题名时——没你。
刑老师说得好,言语犀利,观点鲜明,学习美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6 07:58:39 | 查看全部

回 3楼(初爬格子) 的帖子

谢谢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