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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探讨] 【正方】且慢质疑社会保险“强制缴纳”

发表于 2011-11-25 20:39:29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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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且慢质疑社会保险“强制缴纳”
文/邓汉刚
  
 
  11月15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今后,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有望统一征收,以保障参保者的利益不受损,社保基金也将应收尽收。此外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也有望在网上办理缴费申报。
  
  目前企业强制缴纳的险种只有养老、医疗与失业险三项,但在实际应用中各类企业员工享受的险种多寡不一,有不少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都在强制险种的基础上给员工缴纳了工伤和生育保险,但一些非公企业、小企业却没有缴纳这两项,甚至还有一些企业员工,连强制缴纳的险种都没有得到保障。
  
  完善的社会保险无疑是对职工权益的一种保障,一直以来,这种保障都被人们视作一种“稀缺福利”,只有那些社会地位高、经济效益好、操作规范的企业员工才能享受。如今,五个险种的强制缴纳无疑使得之前望保险而不得的小企业员工和农民工的保障水平得到提升。但也有人提出疑义,认为强制缴纳险种的扩容会加重非公企业、小企业的负担,还有人认为,强制缴纳只会让企业将保险的“负担”转嫁给职工,最终损伤职工的利益。
  
  对于扩大强制险种的好处这里不再赘述,但对以“加重企业负担、降低职工待遇”的理由反对强征保险的观点却不敢苟同。并非是说这样的质疑没有道理,只是用这样的理由反对强征保险显得有些不合时宜。
  
  我国职工社会福利保障方面的孱弱是有目共睹的事实,众多的底层劳动者和一线工人缺乏基本的社会保险,在养老、工商、失业、生育等方面出现问题时得不到有效的救济,造成这种局面的最主要因素在于此前的社会保障力度不强,众多的人群被排除在社会保险的范畴之外,而一部分企业不规范操作,通过政策漏子少缴或者不缴纳职工保险,也是屡见不鲜的弊端。现在出台规定,强制缴纳五种基本险种,并且将个体用户纳入到整体的社会保险范畴中来,实际上是给了所有人一份免于基本社会福利保障救济无力的安定。
  
  对于之前基本社会保险覆盖不到的广大人群而言,强制缴纳解决的是基本社会保障“有”和“无”的问题,这才是规定出台的本质,至于有人质疑“加重企业负担、影响职工待遇”,不排除会存在这样的问题,但若以此而否定强制缴纳对于普通民众的福利覆盖之举,无疑是舍本逐末了。有些企业负担重是不争的事实,但负担重不应该以消减职工的基本权益为补偿,倘若给员工购买基本社会保险成为了一个企业的“沉重负担”,实则这个企业对于社会是无益的。众所周知,廉价劳动力是过去支撑一众企业发展腾飞的决定性因素,但是发展到现阶段,中国的“人口红利”已经在逐渐消退,往后的阶段人口将不再是我们的优势而成为社会负担,在这样的发展条件下,再为一些效益不好、“负担”沉重的企业消减保险的支出助益不大,也与现阶段调结构转方式的发展理念背道而驰。
  
  当然,在解决基本社会保险“有无”的原则性问题之后,对于保险的额度认定、征缴方式、企业和员工分担比例等决定社会保障“优劣”的问题,大可以摊开来争议讨论,对于确实存在暂时困难的企业以及现阶段国库丰饶而企业相对困难的整体局势而言,让国家财政分担一部分社会保险,给企业和职工更多的福利和更好的发展条件,自然是我们呼吁的题中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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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6 07:27:34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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