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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每日一学】案例分析(475)——四川首例包工头拖欠农民工12万工资获刑1年

发表于 2011-12-30 15:46:45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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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全省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在双流法院宣判,拖欠农民工工资12万余元的包工头胡某被判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罪名成立,法院依法判处他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这是今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施行以来全省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承办此案的检察官介绍,农民工讨薪的事情时有发生,本案判决意义重大,农民工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访:拖欠工资还潜逃

  包工头胡某于2010年11月聘请20余农民工在双流县黄水镇一工地做景观园林工程。2011年6月5日工程完工,胡某从发包商处领到51万元劳务款,但他并没有将钱全部支付给工人。工资单记录显示,胡某从2月份开始便拖欠工资,此后一直以工程亏了为由拖欠20余名农民工工资共12万余元。

  同年6月,在接到工人的投诉后,双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胡某在规定限期内支付农民工工资,然而面对职能部门责令支付的通知,胡某并没有理会,为了躲避追债,他还携妻潜逃,7月12日,他在浙江省慈溪市归案。

  法官宣判:拖欠薪酬者受严惩

  昨日上午10点,胡某被法警带上法庭,由于本案已在11月21日开庭审理,法官直接宣读了判决:胡某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且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已经构成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考虑到胡某是初犯且认罪态度较好,依法从轻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知道判决结果后,胡某情绪比较稳定,表示自己服从判决,不会上诉。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介绍,“以前,拖欠薪酬只是民事案件,今年5月1日起,恶意欠薪成为刑事犯罪,这对"老赖"的打击力度无疑是巨大的。”(双法检 本报记者 杜文婷)

  小贴士

  岁末将至,如果农民工遭遇老板拖欠工资应该怎么办?检察官给工人提供了讨薪指点:

  1、找老板协商,争取达成一致,和气解决问题

  2、如果老板不理睬,可以直接到公安机关报案

  3、公安机关会引导劳动者到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有关部门将责令拖欠薪酬者支付

  4、如果拖欠者还不支付,案件将进入司法程序,法院会依法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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