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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书记查“醉驾”

发表于 2012-2-7 11:49:30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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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亲戚聚会,喝了几杯酒助兴,没事”。
“你‘醉酒骑车’,有事就晚了”。
1月29日14时,长治供电车间党总支书记刘文彬站在车间大门旁查“醉驾”。看见网工区职工秦宏伟骑着一辆电动车摇摇晃晃的骑过来,刘书记见他酒气熏天便劝说道。
“你无视班前8小时及当班不得饮酒”的原则规定,记违章一次,罚款五十元”, 刘书记严肃批评声引来了几名职工围观。
“刘书记,大过年的,考核免了吧,我请你喝酒”,老秦拽着刘书记的手恳求着。
“罚款是警示,人身安全是大事,希望伙计们引以为戒”刘书记趁热打铁,现场做起了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逢年过节,经常发生职工班前八小时及班中饮酒事件,职工饮酒后骑着自行车或电动车来上班,有的职工还发生“交通事故”,自己被摔得鼻青脸肿。针对这一现象,刘书记下决心加强对涉酒违章违纪行为检查力度,确保职工在岗期间安全和健康,这才发生了刘书记查“醉驾”的一幕。
一时,刘书记查醉驾一事被干部职工广为传颂,刹住了节日期间班前饮酒风气。
刘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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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7 12:01:56 | 查看全部
严禁醉驾。。。。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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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4 14:44:21 | 查看全部
安全管理思想要的是不近人情,不讲下不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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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6 23:34:54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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