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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煤矿留住农民工“长工化”就业需制度统一保障
蒲德贵 张明英
眼下,农民工“短工化”就业方式已经从季节性转向全年性发展趋势,而国有煤矿坚持了近50多年的员工“长工化”、“固定化”就业的方式已经被农民工“短工化”就业取而代之,农民工频繁更换工作的跳槽,职业素质的低下,国有煤矿的安全保障将在科技保安全与员工素质素质低下之间徘徊中失衡,进而导致煤矿安全保障人力资源基础无竞争优势。
短工化,敲响煤企留人警钟,跳槽加剧人难留【小标】
近日,清华大学和工众网最新联合发布了一份《农民工“短工化”就业趋势研究报告》消息。报告中显示:超过60%的农民工更换过工作,四分之一的人在近7个月内更换了工作。此消息发布,引起重庆能源集团石壕煤矿各级管理者的高度重视。
笔者通过网络对全国煤矿的生产经营状况了解,北方煤矿的煤种、煤质优于南方煤矿;开采地质结构,赋存条件比南方优越,而南方煤矿井工开采,高瓦斯矿井居多,开采成本高于北方,瓦斯治理费占总成本的40%以上。煤价与北方比也低1/3,主要受政府调控。
国有煤矿人力资源出现农民工“短工化”就业行为已经由来已久,是煤炭行业高危险性所决定的,收入低是其中的原因之一。一名农民工月收入3500多元,扣除各种保险、保障金,现金收入在2800元左右,一个人养活一个农民工家庭,加之高房价、高学费、高医疗、高物价存在,他们只能是生活上过得去而也,一旦家庭发生一名成员患大病,或是子女就读高校,再次返贫的恶性循环是导致农民工“短工化”就业的原因之一。
去年,松藻公司退休矿工蒲崇泉的妻子患大病,一个胆结石手术用去3万多元医疗费,参加社区医保,报销近8000元,报销差距之大,导致家庭再次返贫,像这样返贫的矿工家庭还有很多。企业一边要解决矿工家庭的救助难题,一边要考虑员工的增资因素,不到400元一吨的煤价能否撑起一个拥有1.7万名员工的企业,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农民工‘短工化’就业行为越演越烈,已经危及到国有煤矿企业人才储备,频繁跳槽加剧了人才培养的青黄不接。该矿员工培训中心肖强说:“企业招收一名农民工,花费培训费高达1~5万元,工作在煤矿的农民工每年每人的技能培训费近3000元,想来就来,想干就干的农民工‘短工化’就业意识已经向国有煤矿人才储备敲响警钟。”
据了解,该矿在2010年以前,农民工的“流失率”均在10%以上,去年,有所好转,流失率均在5%左右。农民工招工年龄突破了35岁以上。
煤业发力,留人成了跷跷板,政策滞后是根源【小标】
早在8年前,重庆能源集团松藻公司6对矿井的“40后”、“50后”集中出现退休高潮,在减人提效的催促下,高技能、高技术员工不到年龄就“退休”离岗,再加之,工资分配向一线倾斜,从事机电技术的“60后”、“70后”员工纷纷跳槽;科队级管理岗干部在小煤矿高收入诱惑下,纷纷离开单位,一度时期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技工荒。
3年前,石壕煤矿各级管理者清醒地意识到“技工荒”的到来,农民工“短工化”就业现象存在,将成为阻碍安全发展的一道难题,并提出了打造农民工队伍从留人、育人、用人新机制,以员工培训中心组建了员工学校、技术学校、班组学校,同时,还与松藻技工校达成共识,以“校企联办技工校”把技术学校引进到班组车间,引进到员工身边,先后把400多名农民工送进学校接受在岗读中专的学历教育。
去年12月,该矿启动了农民工人才培养“三级”机制,以“分级奖励机制”对班级、队级、矿级人才培养制定了未来5年的人才储备目标。今年,该矿又设立300万元“农民工素质提升基金”用于1000多名农民工技能培养,对在岗位上参与学技术的农民工实行学习工资激励。每月,凡是参加“五个一”技能培训学习的农民工,可获得学习绩效工资100~300元。
采访中,笔者走访了该矿部分农民工,从他们哪里得知,真正要留住农民工不走“短工化”就业,国家相关部门应该以立法的形式对国有煤炭行业员工素质进行提升保障,最终才能杜绝农民工“短工化”就业的流失而伤及到煤矿的安全基础。
连续工作7年的石壕煤矿农民工杨定则认为,“为什么农民工要走‘短工化’就业,国有企业花了大价钱培养了农民工却留不住,其原因是政府的‘跷跷板’出了问题,国有大矿留人机制没有法律保护,人才流通环节没有法律约束,政府采取‘跷跷板’式调控能源,只重视国有煤炭企业的社会贡献率的要求,随着农民工年龄的老龄化的到来,素质低下,农民工‘短工化’就业将在今后越来越严重,跳槽的频率将更加严重。”
石壕煤矿建立的留人、育人、用人机制,只能代表本单位制定一个好政策,并不代表全行业。从育人机制建立,管理办法实施,体现了企业在落实农民工“短工化”就业工作中向“长期化”留人转变的一个尝试,但“小人”之势难以烘托“巨人”之趋。
人才抢夺,小矿优越于大矿,虎口拔牙却无罪【小标】
2005年至2010年,重庆能源集团石壕煤矿采取多种方式留人,减少农民工“短工化”就业现象发生,员工年收入实现持续8%增长;2011年,该矿通过各种手段调控收入,实现员工年收入人均4.6万元,增长达26.68%,农民工“短工化”就业现象有所降低,是该矿10年来招收农民工流失最少的一年,流失率在5%。
去年,笔者在贵州习水桑木采访,与当地一些从事煤矿的农民工接触中了解到,许多农民工认为,在高危险的煤矿就业,收入超不过其他行业,几乎是无人问津的。
重庆能源集团松藻公司6对矿井与贵州习水小煤矿仅有几公里之隔,加之该矿区附近的10多座小煤矿存在,私有小矿采取的留人机制并非是技术留人,而是待遇留人。据了解,采煤工月工资收入7~8千以上,部分农民工都是从国有大矿跳槽而去,重庆大矿成了贵州小矿培养人才的摇篮,企业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已经成熟的人才溜之大吉。
国有煤矿培养人才,流失到附近私有小煤矿,对企业来说的确痛心,这也是国有大矿难以抗衡的弊端。钱向利边行,导致农民工“短工化”就业的频繁跳槽,国家对农民工“短工化”就业没有一个好的政策调控,私有小煤矿用人采取‘挖墙脚’方式,却受不到法律制约,小矿与大矿的人力资源争夺犹如虎口拔牙一样凶猛,不花一分钱就能抢到人才,这已经超越了合法竞争范围。
行业分配不均,高差太离谱,法规缺陷占主因【小标】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我国以经济建设为主体的今天,分配并非向高危行业倾斜,全国各大行业的分配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高的离谱,低的惊人,即便是同样的员工,工资收入、福利待遇在各省市、各地区都有所不同,城市与矿区更有高差之分。
石油、金融、电信、电网企业等垄断行业,员工工资收入超过了煤炭高危行业的一倍以上;国有煤炭行业与私有小矿相比,投入大,效益低,明显竞争不赢私有小矿;国有煤矿生产的煤炭通过电力企业制造,再转手到电网企业,赚取高额利润的而不是煤矿,国有煤炭企业却背上“污染环境”的骂名,加之事故频发,全社会都把矛头指向煤矿管理者不作为。
国有煤矿产能受到政府调控,社会贡献率得到全社会认可,是无可厚非的。一边是市场经济的放开,作为战略储备的国有煤炭企业该怎样提高员工福利待遇?该怎样增长员工工资?该怎样去提升员工素质?企业在微利润的情况下支撑很难,即便有天大的本事都难与其他非煤行业竞争,更谈不上与私有小煤矿竞争,最终,私有小煤矿富得流油,而国有大矿却穷的给别人培养人才,继续坚挺地走下去。
总之,要解决好国有煤矿农民工“短工化”就业矛盾向“长期化”就业转变,笔者呼吁国家相关部门应该以立法的手段加强煤炭高危行业用人机制、育人机制、留人机制的保障,同时,对国有煤炭行业相关的上游高收入企业应该增收能源补贴费来补贴煤矿人才培养,装备投入,还有,对私有小矿到大矿“挖墙脚”的人才掠夺行为应该立法给予干预,国有煤矿的事故频发才能遏制,农民工在国有煤矿的“短工化”就业行为才能得到避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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