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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劳动者理应更多分享经济发展成果

发表于 2012-2-13 21:23:00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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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8日,国务院批转了《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规划》明确了“十二五”时期促进就业的发展目标,其中包括“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另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数据,2011年全国共有24个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22%。

  这些都是非常积极的信号。

  提高最低工资标准首先显示了国家对普通劳动者的尊重。 “劳动最光荣”的口号曾经响彻中国大江南北。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能够让这些普通劳动者更多分享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

  更为重要的是,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表明了国家着力提高劳动者收入的姿态。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需要一系列的制度保证,而切实提高劳动者收入是其中的重要一环。

  我国经济在快速增长的同时,出现了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矛盾和问题,表现之一是劳动者收入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断下降。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表明,1993—2007年,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由11.68%增至14.81%,增幅为3.13个百分点;企业的资本收益由38.83%增至45.45%,增加6.62个百分点;而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由49.49%降低至39.74%,降幅9.75个百分点。

  在收入分配问题上,劳动者方面和资本方面的利益诉求很可能大不相同,甚至发生冲突。不可否认,由于片面追求经济和财政收入的增长,一些政府部门在处理企业与劳动者关系上,往往利用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出现更多偏袒资本的现象,而工人的基本权益和合理收入难以得到有效的制度保障,导致劳动者报酬多年来处于相对较低水平。农民工讨薪难,是这方面问题集中表现。

  廉价劳动力曾是中国经济发展的一大优势,“人口红利”被津津乐道。但是这种优势如果不能适时转型,必将阻碍中国经济进一步发展,甚至落入“中等收入陷阱”。这至少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解释:一方面,劳动者收入过低,中等收入阶层占主体的“橄榄型社会”就无法形成,消费能力就无法有效提高;另一方面,企业既然使用廉价劳动力就可以轻松获取高额利润,必然缺少产业转型升级的内在动力。

  国际比较来看,韩国的经验可资借鉴。研究表明,由于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进行“新农村运动”和80年代末期出台《最低工资法》,韩国居民收入增长加快,城乡和阶层收入差距明显缩小。韩国因此顺利实现社会结构转型,中产收入阶层和城市人口占全社会人口比重都超过了70%,为迈向高收入国家奠定了基础。

  无论从推动经济增长还是从改善民生的角度来看,提高最低工资标准都是增加劳动者收入大棋盘中一颗棋子,有关政府部门和企业还需要付出更多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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