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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静
龙年伊始,松藻公司多个单位都制定出了新一年的安全激励办法,其中最令员工热议的就是设立了逐月递增式的安全奖金,有的单位对井下一线员工的安全奖励从1月100元起,逐月递增50元,全年合计奖励可达到4500元。
俗话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对员工实行逐月递增式的安全奖励,就跟滚雪球般,奖金会越滚越多,也就更能调动员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督促其规范自身行为,按章操作,杜绝违章。
一直以来,员工的一些不安全行为往往成为直接或间接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一大原因,所以严管重罚一直是煤矿企业一项重要的安全管理手段,员工一旦违章,重额的经济处罚就会随之而来。企业用这种负激励的手段,让违章者承担一定的违章成本,受到一定的处罚,来达到减少乃至杜绝员工违章的目的。但实践下来,这种单纯的负激励手段收到效果也很有限,可能会让员工产生逆反心理,无法真正认识到违章的危害,对再次发生的违章行为也不以为然。
所以,在单纯的负激励基础上,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还应加入一些正激励手段,在用负激励弱化、抑制员工的一些不安全行为的同时,还应用正激励手段给予员工一定的奖励,去不断强化和鼓励他们的一些安全行为,做到有惩有奖,奖惩结合,从而在企业内部形成安全先进带后进的比、学、赶、超的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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