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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将肺癌等30种大病纳入新农合保障

发表于 2012-2-27 10:25:51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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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24日从湖南省卫生厅获悉,湖南省通过将新农合制度与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有效衔接,将重症精神病等大病纳入新农合重点保障范围,切实减轻农民患大病的经济负担。
  湖南省卫生厅副厅长方亦兵介绍,2012年,湖南省新农合参合率继续保持在95%以上,人均筹资水平提高到290元,其中财政补助提高至240元。在新农合基金承受能力范围内,湖南加大对农村重大疾病的医疗保障力度,通过充分调研后,将肺癌、食道癌、重症精神病、终末期肾病、耐多药结核病、妇女“两癌”(宫颈癌、乳腺癌)等重大疾病纳入新农合重点保障范围,其住院规定报销比例提高至80%以上。
  记者在农村地区采访了解到,乡镇卫生院实行基本药物制度与门诊统筹后,参合农民基本能在乡镇卫生院看得了病、看得起病。但卫生院诊治的是农村常见病、多发病,而导致农村家庭因病返贫的往往是重大疾病,一些患大病的农民面临在大医院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湖南在保障农村基本医疗服务的基础上,逐步扩大新农合对农村重大疾病的救治保障范围,让参合农民切实享受到新医改带来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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