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587|回复: 0

时评:百姓没有义务成为“问题食品投诉专家”

发表于 2012-2-28 11:41:52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人民网日前针对“食品安全”展开网络调查。调查结果显示,约有62%的网民因不知道到哪投诉,遇到了问题食品最终选择忍耐。3.2%的网民表示无所谓,只有35%的网友表示投诉。(人民网2月26日)
  遇到问题食品,该如何投诉?这个问题看起来简单,回答起来却很难,目前我国食品由多个部门监管,这种多头管理确实存在一定的弊端,因为你投诉错了部门,问题就可能被“踢皮球”。投诉如此麻烦,很多人就选择不投诉,于是问题就被遮蔽。一言以蔽之,不知道到哪里投诉是一面镜子,它照出了职能部门工作上的不足。
  某网站从便民角度出发,向读者详细介绍了遇到什么样的问题,该向哪个具体的部门投诉。网站列出的部门有农业部门、商务部门、卫生部门、工商部门、质检部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这种知识性的介绍固然有必要,但笔者以为,百姓没有义务成为“问题食品投诉专家”,百姓不知道如何投诉,本质上是投诉难的问题,而这个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是我们缺乏一个总体上协调投诉的机构,这反映出有关部门工作上的不足。
  处理投诉的理想模式,应该是百姓只需要打一个电话,至于百姓投诉的问题属于哪个部门具体管辖,则由这个接待投诉的机构来分类处理。换言之,与其强调百姓应该在投诉之前先“对号入座”,不如强调特定职能部门负总责,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