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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松藻公司决定实行“管理人员工作日志”制度,以进一步加强管理人员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管理人员工作日志”由公司统一印制。公司机关所有管理人员及各子(分)公司副矿(部)级以上管理人员每天必须填写工作日志。日志重点写清当日主要工作内容,记录应简明扼要、及时真实、字迹清楚、表述准确。同时,公司还成立管理人员工作日志督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审计监察部。督查办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指导公司管理人员填写工作日志;根据公司党政工作重点,检查相关管理人员的工作日志;实施公司领导交办工作督查的事项。
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所属管理人员填写的工作日志进行定期审核检查。公司督查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检查管理人员填写“工作日志”的情况,重点核实工作日志的内容,并根据工作日志记录,对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为管理人员履职考核和绩效考核提供依据。
(周 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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