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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探讨] 【正方】允许“双重国籍”又何妨?

发表于 2012-3-14 21:19:0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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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方】允许“双重国籍”又何妨?

     近年来,社会各界对中国实行双重国籍的呼吁一直未曾断过,有不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两会”上多次提交过相关的提案。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中央常委、华东师范大学博导叶建农在小组讨论中再次提出这个问题。他指出,现在我国“双重国籍”越来越多地成为没人管的“潜规则”现象。他建议针对 “双重国籍”,要么使之合法化,要么就要认真监管,按照《国籍法》严格“堵死”这种现象,“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他的发言再次引发社会对“双重国籍”问题的关注和深思。双重国籍“潜规则”现象的存在,是有关部门执法不严、监管不力呢?还是我国的《国籍法》本身已不合时宜,该修改了呢?

    笔者的观点是倾向于后者,与其默认“潜规则”存在,不如修改《国籍法》,撤销对“双重国籍”限制。允许“双重国籍”又何妨呢?会乱作一团,不可收拾吗?不会吧。综合分析,允许“双重国籍”利大于弊。

    国籍意味着这个国家对这个人的接纳、认同以及是否可以享有相应的国民待遇。从世界范围来看,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世界上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大约90多个,剩下的国家大多是默认状态,即不承认这一群体公民的外国籍,也不因为他获得外籍而剥夺本国籍。有些国家从法律与人权的角度认为:只要不伤害国家正当利益,那么公民加入外国籍,政府可以不承认他们的外国籍身份,不让他们担任政府部门公职, 却无权剥夺他们的本国籍。因此,实际上反对双重国籍的国家只是占少数。

    我国1980年颁布实施的《国籍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有双重国籍”、“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可以肯定,这部法律是适合当时中国国情的。尤其是在中国有特殊的户籍制度,国籍连着户籍,而户籍又连着社保、教育、买房、社会治安等等,一直是个十分敏感复杂的工作。所以尽管存在想出去的不好出,想进来的不好进”以及其它不少弊端,改革呼声不断,但因改起来很棘手,所以进度非常缓慢。

    但中国颁布《国籍法》30多年来,国际国内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中国与全球大部分国家已经建交。同时,中国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对内建立了市场经济体系,对外融入了全球化经济体系,这些都需要人才跨越国界、地域的流动作为支持。所以说,国籍法是到了可以改革的地步。我国的紧邻如印度,菲律宾,韩国和越南等国都纷纷修改了国籍法。特别是印度,对双重国籍的处理很成功,可以借鉴。

    印度政府近年来为吸引和方便更多的海外印度人士和后代回印度访问,工作和生活,增强印度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活力和竞争力,增加对祖籍国的认同和了解,从1999年到 2006年间大幅度调整、创新了印度海外侨民返回和访问印度的旅行和海外公民身份证明的做法,给海外原印度籍人士发放海外印度公民身份证,以及给在海外生长的印度人后代发放海外印度裔人士身份证,一举解决了印度作为国家和海外印度裔人士的多方多层次的需求。这些证件的发放,给与海外印度裔人与国内印度人的除了选举等方面的同等居民待遇,大大加速海外印度裔人才的回流和环流。印度没有花很多的钱来吸引人才,但在政策上走在了中国前面,印度的人才留在美国少于中国,而回归率原来不如中国,现在回归率都高于中国,很能说明问题。

    目前国际人才环流已经成为一种趋势,欧盟内人才已经可以自由流动,国际人才竞争越发激烈,很多时候人才的竞争和保留都已经成了国家人才政策的竞争,包括国籍政策。在这个时候,修改过时的和对海外华人极为不利的国籍自动丧失的法律,可以是说是最佳的时机。双重国籍“潜规则”盛行,也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了这个问题。这与当年安徽小岗村偷着干起“包产到户”,地方政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相似之处。至于放开“双重国籍”后对国家安全、人才去留、公民管理等造成的影响,我想都可以通过具体政策措施来解决,也有能力解决这些问题。不能因为这些问题而因噎废食,怕乱不怕慢。现在,人才强国已经是中国的国策和最广泛的共识,中央也已出台了《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允许“双重国籍”,减少相关制度对人才流动的阻力,有助于中国参与国际人才竞争,使中国成为一个能够吸引、凝聚世界大多数华裔优秀人才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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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4 22:04:03 | 查看全部
时过境迁,国籍法应该修订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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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4 22:20:43 | 查看全部

回 1楼(wxpzp) 的帖子

谢谢新平老师加亮,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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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5 10:33:36 | 查看全部
与其默认“潜规则”存在,不如修改《国籍法》,撤销对“双重国籍”限制。允许“双重国籍”又何妨呢?会乱作一团,不可收拾吗?不会吧。综合分析,允许“双重国籍”利大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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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6 10:45:33 | 查看全部
谢谢王老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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