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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探讨] 【中立】不禁止但不提倡

发表于 2012-3-15 13:43:51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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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来讲,一个人只能是一个国家的公民,但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各国往来的频繁,双重国籍这种现象逐渐多了起来。这就好比一个孩子本应属于自己的亲生父母,但因家庭变故,被另一对夫妇收养,又多了一对父母,是一个道理。
但是,正常大多数人还是只属于一个家庭,特殊情况只是特例而已。其实,每个人都希望拥有一个正常的家庭,但既然遇到了特殊情况,也只能接受。双重国籍也是一样。
本应是自己的孩子,却投入了别人的怀抱,做父母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既然这已是即成事实,父母也应尊重孩子的意愿。为这样的事情,和孩子分心,并没有什么好处。首先孩子的心已经不在你这了,你空留着他的人又有什么意思呢?再者,如果你一意孤行,恐怕会适得其反,把孩子彻底的逼向另一方。或许有人会说,做人要硬气,但这个硬气显然没有必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是我党治党治国的方针。双重国籍的人虽然多了一个国籍,但他毕竟心里还是有自己祖国位置的,否则,直接不要本国国籍就是,还留着做什么?
出现这种现象,也不是什么坏事,我国正好可以借此契机,反思我国的现行制度,是什么原因,让我国公民投入他国的怀抱?如若是我国积贫积弱,那我国当奋发图强,增强国力,提高国民代遇,让民众不再见异思迁才是。
总之,选择权在民众手里。是去是留,全凭自愿。但是,推行这样的观点,并不表明,我国支持双重国籍这项制度,毕竟,这样做有悖常理。怎么改变这种现状,还是要从对国民的教育抓起,民众从小接受的就是爱祖国、爱人民的教育,这个爱字要落到实处。祖国高于一切,没有理由和他国处于并列的地位。
公民有自己的权利,也有自己应尽的义务。对于那些拥有其他国籍的人,他们所享受的权利应有所保留,对于一些特殊的、有争议的岗位,还是建议轻易不要采用双重国籍的人才对。至于义务,其它公民应尽的义务,拥有双重国籍同样应尽到责任,没有半点特权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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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5 14:11:42 | 查看全部
本应是自己的孩子,却投入了别人的怀抱,做父母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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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5 16:07:26 | 查看全部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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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6 12:47:36 | 查看全部
公民有自己的权利,也有自己应尽的义务。对于那些拥有其他国籍的人,他们所享受的权利应有所保留,对于一些特殊的、有争议的岗位,还是建议轻易不要采用双重国籍的人才对。至于义务,其它公民应尽的义务,拥有双重国籍同样应尽到责任,没有半点特权可言。
老师说的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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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6 20:59:32 | 查看全部
不禁止但不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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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6 20:59:58 | 查看全部
辛苦了,标题、内容还需提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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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6 21:00:04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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