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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奖励创新“失败”叫好!
■□杨振、孙全福
在中企互动平台投稿通道中,笔者刚刚看到了题目为《新鲜:失败的创新也有“奖励”》的文章。文中介绍说山东丰源远航煤业有限公司赵坡煤矿近日出台了规定:在对创新成功者进行奖励的基础上,还对创新失败者给予一定的“奖励”。笔者阅后,情不自禁地为赵坡煤矿的做法而拍手叫好!
笔者深知,劳动光荣,创新可贵。那些创新成功的劳动成果,凝聚了发明人的大量心血,能够获得专利或者投入实际运用当中,说明它具有一定的科技含量和实用价值,对其实施奖励却属“必须的”。而那些创新失败者,尽管也付出了劳动,但终因劳而“无果”而常被领导者给予遗忘,得不到任何报酬。这无形当中,就挫伤了创新者的积极性,许多有意而为者皆因担心失败而不愿付诸创新。
赵坡煤矿的此举做法,其可贵之处一是尊重了劳动,体现出了劳动者的应有价值,让创新者流出的汗水没有白流,按照“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的说法,这“苦劳”同样值得我们去尊重。二是尊重了创新。由于创新工作的难度,许多创新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如上期发表的《第10次失败后的成功》,创新者就前前后后经过11次的探索历程。而在实际的创新工作中,许多人也许会经历过10次失败或者更多次数的失败。我们切不可因为失败,而抹杀了“失败者”的“成绩”。我们应当看到,这些失败说到底正如该矿负责人所说的那样,只是创新成果的失败,而不是付出的失败。从总结经验的角度来讲,创新失败提供了失败的教训,避免了今后更多人的“重蹈覆辙”,节省了下一位创新成功者的时间,故而此“失败”同样拥有劳动价值,同样弥足珍贵。三是“创新”了奖励制度,先不言他们是否是“首创”还是“开创先河”,单从其勇于直面企业创新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主动“对症下药”解除创新工作中的顽疾,其实就是对自身制度的一次变革,本身就是一次“创新”。
江泽民同志1995年在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如果自主创新能力上不去,一味靠技术引进,就永远难以摆脱技术落后的局面。一个没有创新能力的民族,难以屹立于世界先进民族之林。”事实上,包括我们企业在内,要想搞好创新,就应该从尊重创新、善待创新开始,就应该从尊重劳动做起。从这一点上来说,赵坡煤矿奖励创新失败者的做法,给了我们许多思考的空间,值得充分肯定和认真加以推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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