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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出台《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抓紧制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完善工资制度,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这让人们看到了涨工资的希望,不过,在涨工资方面,往往是“理想很丰满,而现实很骨感”,哪怕国家相关部门再努力,也很难有一劳永逸的效果,只有结合实际以“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为目标,让职工工资“与时俱涨”,才能有效提高靠工资吃饭者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
可以说,保证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是维护职工权益的必有之路,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在这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全国范围内的工资水平都有了明显提高,但是,由于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尽管工资有所提高,可仍有不少职工感到入不敷出,日常开支经常捉襟见肘,以至于有许多人感到工资提高了,生活水平与人们的期望还有不小的差距,之所以会如此,严格的说就是职工工资没有实现正常增长。至于那些连政府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都达不到的地方,就歌能更谈不上职工工资正常增长了。
以笔者所在的县城为例,按照省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1年10月1日就该执行每月95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可是,一些用人单位并没有将“最低工资标准”当回事,都过去将近半年了,仍然有不少人拿的是以前的最低工资。由此可见,要确保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可谓是任重而道远,国家制定相关的制度只是为职工涨工资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具体落实上还要靠政府职能部门的有力督促,不然,“好经被念歪”的现象就难以避免。
此外,要实现职工工资正常增长,与用人单位的经济状况有很大关系,如果职工所在单位的经济效益不好,即便单位承诺涨工资,恐怕也会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要知道,在很多时候“大河没水小河干”都是非常现实又难以避免的状况。为此,国家想要保证职工工资正常增长,不能全指望出台有关涨工资的政策来实现,还应该在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上多努力,只有国家的经济形势良好,保证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才能成为水到渠成之事。总之,保证工资实现正常增长不是一蹴而就之事,也没有什么一劳永逸的良策,只有国家高度重视职工的工资水平和生活水平,使职工工资水平“与时俱涨”,广大职工才能“干得开心、干得实在、干得都不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