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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探讨] 保证职工工资正常增长需政府给力

发表于 2012-3-30 16:04:11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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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职工工资正常增长需政府给力

    近日,国务院下发通知,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抓紧制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完善工资制度,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此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已经提出了“最低工资年均增长13%以上、职工工资年均增长15%、十二五期间职工工资翻番”的目标。  

    涨工资对广大企业职工来说,虽然是好消息,但能否真正落到实处是关键。在我们这里,老百姓有句老话叫“剜到篮子里才是菜”,意思是说要实的,别来虚的。别说是13%15%,就是3%5%,只要年年保持正常增长也行。

    一些职工之所以有此担忧,是因为职工与职工不一样。吃“皇粮”的——国家机关职工工资有不断增长的财政收入作为保障,吃“霸王餐”的——国有企事业单位有较强的盈利能力与较为稳定的收入来源,所以实现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合理较快增长不会存在问题。(其实,这个早就不是问题了,现在的问题是涨得太快)。而吃“自助餐”的——广大民营企业职工呢,能否形成正常工资增长机制,实现工资收入水平合理较快增长,是个难题。近些年来,由于生产与经营成本不断上升等原因,民营企业利润增长乏力,部分企业甚至陷入生存困境。别说涨工资了,就是正常发工资都有困难,你就是立了法又能怎么样呢?市场经济下,强制涨工资不是办法,很难推行。  

    所以笔者认为,保证职工工资正常增长,重点是在民营企业领域。保证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单个劳动者无法依靠自身力量实现工资合理增长,应多条退走路才行。一是工会要给力,需要各地工会推动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要求各企业必须形成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使职工工资增长与企业经济增长同步,且不低于一定的比例,以保证职工工资正常增长。二是需要政府给力,加大扶持建立独立于资方的企业工会组织的力度,使工会不“吃人家的嘴短”,能“挺起腰杆说话”,代表劳动者与资方集体议价,监督和督促企业落实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真正起到职工“代言人”的作用。同时,有必要加大对企业的减税力度。使企业由于政府减税让利而使劳动者工资提高,同时再辅以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建立,有利于企业正常工资增长机制的形成。三是职工要敢于维护自己的权益,联合起来,变被动为主动,主动与资方进行工资协商,促使企业保障职工工资合理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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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30 22:36:34 | 查看全部
通过政府减税实现涨工资——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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