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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涨工资首先“涨”权利
近年来,物价涨幅较快,从"蒜你狠"到"糖高宗",从"豆你玩"到"棉里针"等等,一个个网络流行语的接力不断,印证着物价飞涨现象,支出的增幅远远高于收入的增幅,让人备感生活压力之大。物价涨了,对一些群体生活质量的影响较小,例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同样是企业员工,垄断企业的员工生活影响也不大,曾经有媒体报道,2008年中石化系统开始了一次全部范围的工资普涨,是自2003年大幅调整工资后又一次在全系统内对员工工资进行调整,主要是向一线员工和低收入员工倾斜,领导干部和管理层的工资基本没有大的变化。(2008年1月14日《北京青年报》)可是一些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或者经济效益不好的企业别让涨工资了,有的企业连养老金、医疗保险都不能为员工办理和缴纳。例如笔者的妻子所在单位从2004年起员工养老金没有注入一分钱,虽然最低工资不断向上涨,可是妻子的工资比最低工资低。
一些企业为何不为员工涨工资?诚然,有的企业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不好,想给员工涨工资,可是没有钱。可是大多数企业有的是钱就不给员工涨工资。长期以来,在我国一些地方以低廉价格的劳动力来吸引资本,使中国经济出现了快速增长,资方为了攫取最大的利润,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压低职工劳动报酬是不二法门的选择,可是不仅降低了劳动者的生活质量,使他们不能过上体面的生活,而且不利于社会和谐。政府为了保证GDP的快速增长,更是为了自己的面子和政绩,千方百计地讨好资方,让投资者在当地扎下根、留得住,当员工与企业发生矛盾时,政府往往偏向企业一方,因为投资者一生气后果很严重,维护投资者的利益以留住投资者的心,哪管员工的利益?一些企业为员工涨工资往往是出于“良心发现”,可是企业为员工涨工资,依靠企业大发慈悲是不现实的。
企业员工工资低,在我看来,根本原因在于权利贫困。诺贝尔奖获得者阿玛蒂亚•森说:“贫困必须被视为一种对基本能力的剥夺,而不仅是收入低下”。弱势群体之所以弱势,一个重要原因是社会权利表达不畅甚至不通,主流的话语体系中没有他们的地位。在一些企业里,员工只有上班、加班的权利,而没有其他权利,员工的话语权、决策权、监督权等权利被边缘化了,甚至被沦陷,企业里的一切都是资方说了算。在这种语境下,员工没有讨价还价的权利,也自然失去了涨工资的权利。当员工权利受损,除了政府不替他们说话外,工会也不为他们作主。深圳一外企日本主管横山宏明性欲旺盛,多次骚扰中国女职员,该公司工会副主席(也是女人,同时又是公司一行政部门副部长)在调停会上对受害者一开口就是:“总经理百忙之中主持会议是给你面子。”而且还建议开除受辱员工,理由是受辱职员在家伤心痛哭一两天未能上班,乃是旷工行为,果然十几天后,受害者就接到了开除通知。
美国政治哲学家罗尔斯在《正义论》中写道:“每个人都拥有基于正义的不可侵犯性,哪怕以整个社会福利之名亦不可使之无效。”但正义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笔者妻子所在的公交公司,每一次企业更换领导,员工都要进行一次或大或小规模的罢工,以与领导讨价还价,如涨工资、补交养老金等,每次罢工企业领导都与员工谈判,都或多或少地满足罢工的诉求。笔者不是支持员工罢工,而是以为,企业应给员工说话的机会,还员工的话语权、监督权等权利,甚至让员工参与企业管理;另一方面,工会去行政化,让工会真正代表员工的利益,工会为员工维好权、服好务;另一方面,政府应为员工权利“兜底”,例如员工的工资没有与企业的生产效益挂钩主要拿资方是问,落实好《工资条例》等法律法规,就需要政府做出更大的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