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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按:为了方便大家自由表达观点,本期事评继续尝试不设正方、反方、中立,因为许多的问题并不是“非白即黑”,多种观点并呈也许更能活跃思维、引人思考。而打擂辩论的形式,将根据选题需要在企业事评不定期举行。本期话题,您只要根据给出的问题及基本的新闻事实进行评论、表达出自己的观点即可。
【本周话题】“毒胶囊”事件中,涉及企业的员工该承担什么责任和义务呢?
4月15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曝光,河北一些企业用生石灰给皮革废料进行脱色漂白和清洗,随后熬制成工业明胶,卖给浙江新昌县药用胶囊生产企业,最终流向药品企业。记者调查发现,9家药厂的13个批次药品所用胶囊重金属铬含量超标,其中超标最多的达90多倍。(4月16日《新京报》)
记者实地调查中发现,使用工业明胶生产药品胶囊已是业内公开的秘密。从硫磺熏制生姜是行业“潜规则”,到潲水油炼制食用油成油脂行业“潜规则”,再到这次有毒工业明胶生产药品胶囊成这该行业的“潜规则”,我们不禁想问,到底有多少“潜规则”在危害公众健康与安全?在种种“潜规则”下,谁又能是幸存者?那些生产有毒药品胶囊的人,敢说自己不生病不吃药?那些用硫磺熏制生姜的人,能保证就不会遭遇到地沟油?在“潜规则”下,人人都是受害者。
面对“毒胶囊”事件,我们无法回避这样的疑问,为什么这个业内公开“秘密”能为害如此之久?除了归咎于职能部门的监管不力和法律制度的漏洞外,如果生产“皮革明胶”和“有毒胶囊”的不法企业的员工们,能有人站出来揭发“潜规则”,让“潜规则”暴露在阳光之下,“毒胶囊”还会存在如此之久吗?
对此,您认为在整个“毒胶囊”事件中,涉及企业的员工该承担(或者尽到)什么责任和义务呢?员工是否应该站出来,又是否敢于站出来呢?欢迎就此发表观点,加以评说!第一名奖励现金100元,第二名50元,第三名30元,第四名20元,第五名10元。来稿参加评奖截止时间:2012年4月27日周五晚12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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