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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探讨] 理应追究员工法律责任

发表于 2012-4-24 12:14:4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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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毒胶囊”事件的讨论中,唯有我们“中企互动平台”的讨论最特殊,根据平台性质,紧紧抓住涉及企业的员工承担或尽到什么责任和义务来展开讨论,让来自不企业同为员工的会员们发表观点,这即体现出平台的责任和义务,又能真真探究“毒胶囊”事件真相并找出根治的办法。真为平台的选题正确和担当的正义感而高兴。

说起“毒胶囊”事件涉及企业员工的责任的义务,让我先来说个司空见惯的例子。

我哥单位是化工企业,一天干活时,由于工长对安全预想不重视,没有做好足够准备工作,员工虽然想到了违章的后果,但也存在侥幸心理又认为工长都没说什么,他们就违章干活,不想,在作业中真的发生毒气泄露,导致人员中毒,幸亏没有死亡。之后,不仅工长被追究法律责任,干活的几名员工也造成严重后果被追究法律责任。

再回到我们这周的话题。企业违法生产有毒胶囊追究企业有关领导法律责任是应该,同样,我认为生产毒胶囊的生产工人应该负法律责任。为什么这么讲:

一是作为一名药企员工,他很清楚自己生产的产品是治病救人的特殊产品,产品稍有质量问题就会导致危害人身健康甚至死亡的严重后果。而且这样严重的后果谁也无法预料到有多大地域范围多少人受害,不可控制无法挽回,所以必须按照严格的工艺标准加工原料,不得有半点失误半点侥幸。然而,这些员工们整天用皮革边脚废料(俗称烂皮鞋)来生产毒胶囊,这样的产品带来的后果想必他们比谁清楚。这就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员工违章,而是的真正意义上追随企业主的帮凶。企业主再坏,如果没有员工们的生产,毒胶囊也生产不来。

二是企业员工你有是责任的。不可否认,员工们为了生存才生产的。但作为公民的员工面对坑害百姓的毒胶囊,你的选择是了“取小利而忘大义”,不管你什么目的,结果是可以预料到的,而且你从中得到好处,你能逃避你应负的责任吗?

三是媒体已将问题彻底暴露出来,问题已定性,作为员工这时应该知道问题的严重性,你应该有义务主动站出来讲内幕讲潜规则,而你们却选择集体沉默,你们的良心何在?你们隐瞒真相导致案件查处难度加大。涉嫌故意包庇,法律能能不追究你们的责任吗?日前看了一个案例:一位弟弟作案逃到哥哥那,哥哥给了点钱,弟弟拿着钱继续逃跑,他没有及时报告警察,结果,哥哥同样负法律责任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们说,整个“毒胶囊”事件中,涉及企业的员工,是当今最下层的公民,他们许多合法权益也受企业主的侵犯,他们生活非常艰难,工作难找,需要人们同情,需要社会关爱,需要国家资助。但是,在事件中,他们的确犯了法,必须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这是肯定的,不能有丝毫含糊,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让违规企业招不到的员工,无法生产“毒胶囊”“毒食品”,彻底解决问题。

另一方面,在追究法律责任时,我们要认清问题的实质,结合员工的实际,员工们的罪是非常轻的,只要他们能认清问题,积极协助公安机关破安,表示不再为这样的企业生产,可以从轻处罚或免于处罚,不能同企业及企业主承担同样的罪责。

追究员工的法律责任,是当前整食品药品生产,防止有毒有害食品药品伤害人民健康的社会问题的需要,是打击犯罪的非常有效手法。既能强化员工的法律意识,教育员工不加入黑企业,不生产有毒食品药品,又鼓励保护员工发现企业生产有毒有害食品药品及时有责任有义务站出来揭黑曝毒。

总之:员工是弱势群体,但他们为取小利置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于不顾,置法律于不顾大胆地生产毒胶囊行为就应该追究法律责任,不而一般意义上的道德谴责问题,同情纵他们就是对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不负责。中国是一个法治国家,任何理由都不应该违法,违法有任何理由也得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天经地仪的事,刑不上大夫值得提倡,犯法员工不值得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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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4 14:10:39 | 查看全部
教育员工不加入黑企业,不生产有毒食品药品,鼓励保护员工发现企业生产有毒有害食品药品及时有责任有义务站出来揭黑曝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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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5 22:14:09 | 查看全部
企业的一些生产事故与问题胶囊不能混为一谈,追究员工的责任应严格依法进行,过分的话会使员工成为某些人的挡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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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5 22:16:02 | 查看全部
刑不上大夫值得提倡,犯法员工不值得同情?

没太整明白,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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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5 22:19:42 | 查看全部
人民日报日前有篇文章:谁都别存“刑不上大夫”的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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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26 08:24:11 | 查看全部
现今社会问题层出不穷,一些贪官的、庸官、黑心的企业主,有钱的人造成的问题,理应该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作为下层的百姓也有个别的人,他们为了蝇头小利而置人民健康于不顾,作出犯法的事情,不去追究法律责任,反而同情他们呢?作为我们这个工人阶层,形成了这种一种看问题的定式思维是十分可怕的。首先明确员工在整个事件员是负有法律责任的,具体如何处罚我们另当别论,可以根据其情节和实际情况成而定罪。我的这篇文章之所以没有过多的谈其他人的法律责任,是因为我们的主题限定在员工范围内,讨论的是员工如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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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7 08:45:25 | 查看全部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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