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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探讨] 企业办社会应量力而行

发表于 2012-5-18 22:23:05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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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办社会应量力而行
企业办社会是一把双刃剑,从好的方面说,一是方便了员工生活,如企业办的图书馆、电影院等满足了员工的文化生活需要;企业办的超市等满足了员工生活需要;使员工不出企业就可以获得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的满足。二是提升了员工素质,企业不再是使用员工,也有培养员工的职责。三是建立了良好的企业公共关系,组织行为学告诉我们:行为等于个体乘以环境。企业为员工提供良好的服务,为员工营造了较好的环境,增强了员工的归属感,员工对企业文化的认同,提高了幸福指数,改善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环境。著名管理学家德鲁克在《下一个社会的管理》中指出:“过去的劳动者把工作视为谋生的手段,知识劳动者们把自己的工作看成是自己的生活。”企业首先满足“人”的需要,然后才会有“工”的效益。
可是企业办社会也有不好的一面,如增加了企业负担,企业为了建各项服务设施,要投入资金和人力,企业的经济负担和管理不轻;增加企业管理层腐败机会,如一些大型项目设施的建设,缺乏透明度,给管理层提供了寻租的机会。
面对利与弊,企业应该认真衡量得与失,把社会办好、办实。在我看来,首先应发挥企业职工的能动性,企业办什么“社会”、如何办等都要让员工说了算,实行民主决策。企业办社会的根本目的在于服务员工,如果企业包办一切,可能忽视了员工的实际诉求,企业出力不讨好。企业不仅是企业投资者的企业,也是员工们的企业,把企业办社会的决策权交给员工,确立职工是企业主人的观点,员工们会从自身的生活、需求出发,提高企业办社会的决策的科学化,以此为契机提高企业民主管理水平。
其次,企业办社会不能以赢利为目的。笔者在一些企业了解到,商店所出售的商品非常昂贵,一些商品比市场还要贵一些,开设的澡堂卫生条件差票价非常贵。原来,这些企业所提供的服务项目承包给一些个人或者集体经营,企业从中得利也减少管理的人力和物力投入,致使员工怨声载道,不得不到其他地方消费,这样做违背了企业办社会初衷,企业服务员工不是不可以赢利,而不能成暴利,企业应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价格标准。
再次,企业办社会应量力而行。企业有企业的核心利益,一些项目需要大量投入才能保证正常运转,如果企业有较大的投入,势必影响到企业生产与发展。企业应量力而行,不能超过自身承受能力。其实,一些项目可以通过其他形式为员工提供服务,如企业购买社工服务,“请”社会组织参与企业管理、服务等,不仅满足员工基本生活需要,而且树立企业的信誉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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