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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开滦集团公司不断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快转型步伐,已发展成为集煤炭生产、洗选加工、煤化工、现代物流、电力、装备制造、建筑施工、建材化工、文化旅游等多业并举的大型企业集团。在企业快速调整转型、发展壮大过程中,我们多措并举,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双赢的新型劳动关系,不断加强企业民主管理、权益保障机制建设,加强劳动关系调处和暖心聚力办实事工作,促进了企业和谐发展、快速发展。主要做法是:
一、倾力组织,缜密谋划,确立和谐创建硬指标
按照省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要求,我们结合企业实际认真谋划了创建思路和工作规划。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设立了创建活动办公室,修订了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坚持工作例会、定期通报、督导检查、评价问责等制度,形成了党委领导、行政主导、工会推动、部门配合、员工参与的大创建工作格局。二是完善工作方案和考评机制。修定了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作方案和考核标准,确立了协调劳动关系、民主管理、劳动安全卫生、改革和管理、工会工作等五个方面二十九项硬性测评指标。同时,制订了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考核评价程序和激励约束机制。自2006年开始,集团所属单位全面推开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达标竞赛活动。在日常动态检查考核同时,每年由集团公司工会、人力资源部、信访办公室、安全监察部、宣传部等部门组成评价考核小组,对所属单位逐一进行分析评价,评选集团公司优秀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达标企业,并按政策进行奖惩。三是强化民主监督。集团公司每年组织职工代表对本单位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作为评选否决条件。同时,通过测评听取职工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真实想法和意见,并将其作为主要依据,不断完善措施,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二、依托三个平台,深化民主管理,打造民主和谐软实力
一是发挥职代会主平台作用,接受群众建议和监督。先后出台《开滦集团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等系列制度,对职代会职权、职工代表管理、组织制度、工作机构以及职代会内容、程序作出详细规定,同时推广了《职工代表督察事项实施办法》等一批基层典型经验,确保了职代会工作定位准确、务实高效。目前开滦集团已建立健全集团公司、子(分)公司和基层区科三级职代会制度,以及职代会闭会期间代表团(组)长联席会、专门工作委员会会议制度,每年通过职代会审议确定的重大事项达千余件。2010年以来仅集团公司层面就通过职代会审议《关于调整岗位工资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棚户区改造搬迁补偿方案》、《补充医疗保险办法》等重要议案15项,充分听取并大量采纳了职工意见。二是拓展厂务公开工作平台,职工知情权、监督权得到切实保障。健全完善了《开滦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强化厂务公开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狠抓公开内容、形式、时间、程序、管理五个规范。充分发挥网络优势,率先创新实行了厂务公开网络化,工作经验在全市得到认可并推广。不断拓展公开领域,进一步向经营管理工作延伸,向员工关注的热点问题延伸,向车间班组延伸,职工群众监督视角扩大到企业管理方方面面。三是搭建日常民主管理工作平台,实现了日常民主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谋划实施了职工代表专题提案、职工代表与领导人员民主恳谈、职工群众呼声反应上班子会和职工代表专项监督检查四项制度。出台了《开滦集团公司工会关于推广四项活动制度加强日常民主管理的指导意见》、《四项日常民主管理活动制度工作流程》等规范性文件,并坚持定期考核评价、分层追踪问责。目前民主管理四项活动制度已经成为职工群众参与日常管理、表达诉求建议的重要渠道,仅2011年集团公司各层面就征集提案898件,立案落实381 件,召开民主恳谈会132场次,收集反馈职工群众呼声和建议632条,组织职工代表开展专项检查505次。
三、严格依法依规,深化平等协商,建立完善“1+X集体合同”格局
开滦自1998年开始实行集体合同制度,每三年为一个轮次。现在执行的第五轮集体合同,涵盖了“劳动报酬及支付”、“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等涉及职工利益的各方面内容。此项工作中,工会与行政本着加深理解、相互支持、平等协商、合作双赢的原则密切配合,成功签订并落实了各轮集体合同,为职工权益提供了可靠保障。一是不断规范签订程序。按照征询职工意见、双方组织平等协商达成一致、起草合同文本、提交职代会审议、签订合同、监督履行六步骤严格履行程序。二是不断细化合同内容和形式。各子分公司分别签订了集体合同实施细则及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等专项子合同,区(科)级单位普遍签订区(科)共保协议,形成了具有开滦特色的“1+X集体合同”格局。三是不断提高合同签订及履约率。2011年集团公司所属单位集体合同或实施细则签订率达到100%,工资专项协议签订率100%,劳动安全卫生协议签订率95.92%,女职工权益保护协议签订率95.92%,区科共保协议签订率达到84.63%。合同履行过程中坚持职工代表专项检查、集体合同监督员巡查、职代会民主测评等多项机制,保证了已签订合同均得到较好履行。四是不断提高合同约定标准。在工资增长、福利待遇、劳动条件及工作时间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点条款中,约定标准和条件逐年提高,充分体现了“共建共享”主旨。
四、注重利益协调,强化分歧调处,超前化解矛盾诱因
推行年度办实事目标承诺,为员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集团公司制定实施了《开滦集团年度为员工办实事目标承诺管理办法》,推行以定项目、定部门、定资金、定进度、定考核为内容的办实事“五定”管理,倾心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仅2011年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就投入资金2亿元,完成实事工程320项,在增加职工收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支持职工子女就业等方面解决了大量难点问题,有效减少了不稳定、不和谐诱因。
深入开展群众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坚持高标准、高定位,全面构建各级群众工作组织,在集团公司和所属基层单位建立47个群众工作室。工作中坚持落实舆情通报制度、群众反映情况调研代理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和民情档案制度,在体察民情民意、沟通矛盾误解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建立健全了集团公司、二级公司、矿厂单位和基层区科四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全面实施劳动争议预警、调处系列机制,从超前预防和公平调处两个方面入手,强化了劳动争议预防和调解工作,近三年受理案件86起,结案86起。
通过实施多项有力措施,开滦集团公司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企业和员工实现了双赢双发展。集团公司转型发展步伐不断加快,经济总量和经济效益快速攀升,在全国企业500强排名中,开滦三年跃升了200位,企业信访总量大幅下降,未发生重大群体访和恶性事件。“十一五”期间,集团公司累计投入资金16.1亿用于改善员工生产生活条件,员工权益得到可靠保障,幸福指数大幅提高,在岗员工收入比“十五”末提高101%,2011年员工收入同比再增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