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469|回复: 0

过云楼藏书未定北大优先买

发表于 2012-6-14 15:14:53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本报讯(记者张然)日前,围绕“过云楼藏书”,北京大学和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展开了激烈的竞争。此前有表述称,北京市文物局已经确认了北京大学优先权行使有效。至于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下称凤凰集团)与南京图书馆联合参与竞争后,最终结果要北京市文物局裁定。但北京市文物局有关负责人昨天明确表示,北京市文物局并没有确定北大的优先购买权,最终的裁定也将上报国家文物局。

  过云楼藏书6月4日在北京匡时春拍成功拍出,落槌价1.88亿,加上佣金以2.16亿成交,买家为凤凰集团。

  按照我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文物行政部门在审核拟拍卖的文物时,可以指定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优先购买其中的珍贵文物。购买价格由文物收藏单位的代表与文物的委托人协商确定。

  此前,有消息称按照北京市文物局的批复,北京大学作为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有权行使优先购买权,并以同样的竞买价格成为该批藏书的购买人。该消息还称,目前,北京市文物局已经通过北京大学的手续报备,确认北京大学优先权行使有效。由此才引发了北大优先权的行使、凤凰集团的不放弃,以及在江苏政府支持下,凤凰集团与南京图书馆的联合。

  昨天,北京市文物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前的这种表述并不准确。只要是国有收藏单位都有优先购买权,北京市文物局并没有确定一定就是北大获得这种权利。他指出,目前实际上还处于买家市场竞争的阶段。如果需要政府机关干预、裁定,北京市文物局将上报国家文物局批准。

  此前有报道称,市文物局曾出具(京文物[2012]561号)文件相关规定,在拍卖结束的7个工作日内,北京大学作为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有权行使优先购买权,以同样的竞买价格成为该批藏书的购买人。北京市文物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京文物[2012]561号)文件只是一份关于文物标的审核的批复,并不意味着市文物局就确认了北大的优先购买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