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下一页
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2977|回复: 33

一名患II期尘肺病班长的终生悔悟——"我逃避了处罚 却失去了健康"

发表于 2012-6-14 22:54:12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一名患II期尘肺病班长的终生悔悟——
我逃避了处罚 却失去了健康
单位:川煤集团芙蓉公司红卫煤业(川煤芙蓉武乐煤矿筹建组)
作者:罗勇
     
    “企业在改革改制中,却没有忘记我们尘肺职工,真的太感激了。”川煤集团芙蓉公司红卫煤业II期尘肺职工张万伦气喘吁吁地数着手中的近千元大钞,露出笑脸向人事副部长陈玉吉说道。
     6月2日上午,张万伦前来咨询职业病医疗费用报销事宜时,恰好被笔者碰上,应邀走进了安全监察办公室。问到病情时,他接连说到:“其实矿上安全监察是很严的,也没少做培训,但一线员工自我防范意识始终不强,这是我得病后买到的教训,却买不到后悔药。”他当时是采煤队的一名班长,检查出病以前刚升为副队长,现在患上了II期尘肺病不得不离开心爱的岗位。
     张万伦说,单位的劳动保护用品是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甚至超出了国家标准,自己刚进矿时也提醒班友们要戴好口罩,但大家就是不爱听,甚至有些工友把口罩悄悄带回家当洗碗帕,为了戴口罩的事儿大家还说他是假正经。听大家你一句我一句说个不停,久而久之,在工友们的“熏陶”下,自己也开始感到年纪轻轻的,身强力壮,戴起口罩还真闷气,鼻子捂得慌,仔细想这点儿小粉尘怕什么,戴起不但挡住了我的作业视线,还觉得象受罪似的,于是开始形成大大咧咧,跟着大伙满不在乎的样子,能不戴就尽量不戴,甚至和班员们一道与隐患监察组人员捉起了迷藏,远远地看见他们查起来了,大家赶快戴上,他们走了,大伙赶快取下。虽然期间也遭过好几次处款,还进过帮教室,但仍没引起重视,当成了儿戏,总认为反正工作面也安装了防尘喷雾的嘛,这点粉尘算个啥。
     工作期间有一次职业病普查,轮到张万伦时,他赶着要上中班不愿意调班接受检查,自个儿觉得身体没啥毛病,放弃检查挨了批评。哪知在三年后即出现了干咳、胸闷、胸痛、气短的小毛病,吐痰也越来越多,而且痰还有黑小块,特别是干起活来,症状有些加重,时有感冒发生,咳嗽加剧,人也不那么精神了,脸色出现了灰暗。不查不知道,查了吓一跳,哪晓得才干几年煤矿就检查出II期尘肺,他不敢面对这个事实。
     张万伦认为这事真不能怪企业,都怪自己没把粉尘当作安全隐患看。以前每月可领上好几千元的工资,一家人都过得乐滋滋,现在得了这个怪病完全是自讨的,不到四十岁就“光荣”退出了工作岗位“享受”市社保每月定期支付的近2千元伤残津贴,还要连累老婆去干点活凑钱过紧日子。现在看来呀,井下作业人员不仅在工作面要戴口罩,进出矿井的整个期间,都应该做好自我防护行为,踩不得半点假水,出现这些问题,说到底都怪我们侥幸心理惹的祸。
   “其实公司也十分关注我们这些弱势群体,你看这么多年来,你们坚持在岗前、岗中、离岗给大家免费体检和职业病诊断。特别是我这次的经历,通过全面体检,企业得知确诊报告后及时为我们提请工伤(职业病)认定,为了让我们提高生活质量,单位还主动把我们安排到川煤集团尘肺病治疗医院进行双肺灌洗,我们除享受了社保支付的定期伤残待遇,在国家暂无明文规定下,却坚持每年给我们特殊补助,很感谢企业。”张万伦时而垂下额头,时而环视四周再摇摆着脑袋,时而露出笑容地谈到。
   
     笔者感言:职业安全隐患可以说存在于大多数的职业当中,大多不明显的、潜伏期长的职业安全隐患总被忽视,此类隐患除了企业要重视外,职工更应提高自我意识,加强自我保护。可以说,职业病已成为安全隐患中不易发现的杀手。“全国煤矿有265万接尘人员,据测算,每年有5.7万人患上尘肺病,因尘肺病死亡的则有6000余人,是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的两倍。”这是从2011年全国煤矿职业安全健康经验交流会上获悉的。 而且因受检率不高,实际发病人数远远高出统计病例数,由于尘肺病的迟发性特点,专家预测,今后若干年我国仍将面临十分严峻的尘肺病形势,何况其它类别的职业病也在连年攀升,看来,职业病将成为新的安全隐患,各行各业的业主和职工必须立即行动起来,做好防护,防治结合,,确保职工的健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6-15 09:09:20 | 查看全部
呵呵,支报见报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6-15 10:39:35 | 查看全部
以(当)时每月可以领上好几千元的工资,
这个“以”字没明白什么意思,文章写得很流畅,最后一段有些多余,掺杂广告性质。文章表达工人当时的忏悔,用自身告诫工友。立意好,支持上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6-15 13:11:24 | 查看全部

回 1楼(yangzhen) 的帖子

谢谢您的鼓励!期待您更多地帮助并提出指导意见。再次感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6-15 13:13:51 | 查看全部

回 2楼(峭壁劲松) 的帖子

您的指出对我来讲是好事。经查,确有“以前”写成了“以时”,已作更正,感谢您的指出!

最后一段我是想告诉全国各界,要更多地重视职业病,不能让容易发现的职业病得到防治,更要让隐形的职业病无处可逃!

感谢您的批评和指导,这必将成为我进步的源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6-15 13:26:34 | 查看全部
谢谢玲子老师加亮并着色!期待您及各位教授和老师们更多地提出指导意见,今晚我来看并思考。现在要出去办事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6-15 18:12:43 | 查看全部
6月2日上午,--------------------------硬是要珍惜生命,不能抱任何侥幸心理”。 这段话,好像分段比不分段好,再说:笔者感言这一段多余。勿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6-15 19:25:44 | 查看全部

回 6楼(达竹煤电汪勇) 的帖子

要告诉全国各地,目前职业病的严重性,于是我觉得还是有必要去发表感概。
我会根据汪老师的指导,作出适当的调整和删减。

感谢您的指导!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6-16 08:53:48 | 查看全部
截至2001年底,我国已有近14万人死于尘肺病,现有尘肺病人43万多例。而仅2001年尘肺病患者就新增10505例,比2000年上升了15%,死亡2200多例。

这个数据不新了,要最新的为好,个人浅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6-16 13:40:41 | 查看全部
感觉总体很勉强,观点诸多,主体不明,个见勿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