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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运峰
就发生在茶馆里的“感谢费”之争来说,要看“给了服务员200元‘感谢费’”是在什么状态下给的,是杨女士丈夫自愿给的,还是对方索要的。两者的意义截然不同。如果是失物人自愿给的那一种谢意心情的表达,那是在情理之中。如果是索要的,那则是一种金钱利益至上的道德缺失。
“感谢”一词从字面来理解是由心而生,用语言表达的情意。我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年文明的国度,在各类传统美德积淀,让国人为之骄傲之时,而今却有很多美的东西,在随着经济的发展,而改变了人的世界观和价值观,一切都变成了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当别人遇到困难时,明明对于自己只是举手之劳的事,但却要先问人家能给你多少钱做补偿?这不能不说是道德的缺失和人性人沦丧。如果事情这样发展下去,一切都用钱作为做事的标准和目的,那么我们的社会发展将是多么可怕的呀?那样我们的国也将不国,民也将难为民了。特别是在我们当前大力倡导和谐社会建设,我们更应该走出一切围绕金钱转的思想,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这样才会使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上,让我们的国家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如何改变人们思想认识中的这种缺失,我想应该通过两种途径改变这种境遇:
一是要用法律去规范人们的日常行为。社会的最高境地不是靠法律条规去约束,而是靠道德体系的约束,但崇高的道德体系却是建立在完善的法律法规监督之下的。通过法律法规让人们认识到突破道德的底线就是违法,就要受到法律的追究,这样会纠正人们在道德上的偏离。
二是大力营造崇尚传统中华美德的环境氛围。环境改变人,在我们全社会弘扬传统文化中,不断营建“我为人人服务”的良好环境氛围,并不断通过宣传典型人物,树立典型人物的方式,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宣传主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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