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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一只苍蝇破坏了和谐
河南 初卫平
最近,济南市的袁先生在餐厅吃饭时,不料却吃出了一只苍蝇,当事人立即要求酒店免单,为此,双方发生了激烈的争执。情急之下,袁先生提出要么吃掉苍蝇,要么免单的要求,不料,女主管却当场吞下了苍蝇。
以笔者看来,虽然这是酒店的过失,但袁先生也不能堂而皇之地说出让女主管去吃苍蝇的“雷语”,殊不知,这是做人的道德底线。诚然,或许在袁先生眼里看来,自己掏钱吃饭,却在盘中看到了一只恶心的苍蝇,相信换成谁都会生气,这乃酒店不卫生和对顾客不尊重的体现,顾客感到非常没有尊严和自尊,一时生气是正常不过的事,但是话又说回来,即便酒店有千错万错,顾客如果让酒店主管去吃苍蝇,都是极其不道德和不理智的言行,再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食品中有异物必须换餐,并给消费者免除这道菜的费用。一般情况下,经营方不会同意顾客免单的要求,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没有明确规定遇到此类事件经营方必须给顾客免单。
笔者从百度录像中不难看到,顾客袁先生眼睁睁地看着主管拿起汤勺吃下苍蝇,自己却没有去阻拦,这种牺牲了别人的健康,释放心中愤懑和不满的心情,看到女主管吃下苍蝇 后却无动于衷,说了一声“谢谢”就万事大吉了吗!这确是没有人性和伦理的做法,是令人所不齿的不道德行为,更是人们不愿看到的没有人性的举动,我们换位思考一下,其实顾客去酒店就餐,在眼下炎热的天气下,谁敢保证没有类似的“苍蝇案”发生呢?遇到这样的事情要学会换位思考,最理智的做法不是让酒店全部免单,而是重新换一份同样的菜肴足以,因为免单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行为,再说,为了一只苍蝇,自身却破坏了酒店的形象,破坏了和谐,值得吗?
笔者的妻子原先在酒店干过财务,我清楚地记得那是2009年的一个夏季,我和几名朋友在一起就餐,谁知正在吃饭中,邻座的一位衣冠楚楚的男士突然站了起来大喊:“服务员,你看看这盘菜里有苍蝇。”不大一会酒店经理微笑着过来看了一眼说:“哎呀老弟,您就别开玩笑了,那苍蝇连过油的迹象都没有哈,怎么我们菜里还会出现苍蝇呢?”听了酒店经理一席话,那位男子还想继续争辩,却被好心的同事急忙劝住了,从而避免了事态进一步扩大。
酒店面对极端事件或突发事件, 处理能力不强,是造成这件事主要原因,不断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企业文化是团队精神的积攒和体现,而如果流于形式,则团队战斗力荡然无存。眼下,和谐是眼下社会的主流曲,如果因为一只而苍蝇破坏了和谐,岂不是“丢了西瓜捡芝麻”之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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