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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探讨] 苍蝇事件折射出食品安全乱相亟待解决

发表于 2012-7-6 12:02:16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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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蝇事件折射出食品安全乱相亟待解决
    近日,济南的袁先生在餐厅吃饭时,因为吃出了苍蝇,要求餐厅免单,而餐厅方面的处理意见是打折或者换餐。结果双方发生了争执,袁先生坚持说“要么吃掉苍蝇,要么免单”。后来,餐厅女主管竟然吃掉了勺子上的苍蝇。
    一直以来,苍蝇的形象就不招人喜欢,特别是由于其喜欢在垃圾堆、动物粪便等处爬行,携带多种病原微生物传播,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从而被国人封为“四害”,其所到之处喊打喊杀声一片。而这种人人见了都十分厌恶,避之唯恐不及的小生物,近日却出现在某餐厅就餐袁先生的饭里。想象一下:在热气腾腾的厨房里,一只绿头黑尾大苍蝇在四处游荡时不慎掉入铁锅里,在和鸡肉、米粒做无数次的“亲密接触”后,被餐厅工作人员端上餐桌,而不明就里的袁先生却将这份鸡肉饭大部分吃进肚子里,相信每个人对此都会觉得恶心作呕,就更别提苍蝇本身所携带的上千万种有害病菌,可能对人造成呕吐、霍乱、痢疾等危害了。
    我们知道苍蝇虽小,但安全事大。食品安全问题本身就具有其敏感性、独特性、危害性,作为食品提供方的餐厅理应做到万无一失,对于鸡肉饭里已经出现苍蝇的问题,餐厅必须及时进行“危机”攻关,最大限度弥补损失,争取做到让顾客能够满意。现实生活中,一般饭店餐厅采取的“危机”处理方式基本上都表现为在口头上赔礼道歉的基础上,给消费者换餐、打折或是免除这道菜的费用。客观的说,餐厅这种“危机”处理方式,并没有多少值得称赞的地方。因为消费者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讲都没有必要为消费了不合格、不安全的食品买单,餐厅只是从物质的角度减少了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损害,而对消费者精神和心理上的伤害往往习惯性的忽视,缺乏实质性的补偿和行动,这背后当然有消费者维权意识不高,维权渠道不畅,维权成本过高的历史背景在内。
     如果消费者接受了你的道歉,认可了你的赔偿方案,那自然是没有问题;但如果像袁先生一样不满意餐厅的这种低标准的赔偿方案,自然也可以理所当然的提出自己要求。至于袁先生所提出“要么吃掉苍蝇,要么免单”的解决方案,我们从相关的视频中也可以看出,袁先生的本义并非是想让餐厅员工去吃苍蝇,而是希望餐厅能够免单,寄希望这种免单方式让餐厅吸取教训,今后更加注重食品安全以及满足自己情感和心理需求,而其一再坚持的背后大概和当前社会上食品安全问题频发所引起的焦虑恐慌情绪有关。当然,袁先生所提出的免单的要求,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条文的支撑,难免会被人误认为是趁机占取便宜,不被餐厅主管所接受。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袁先生可以根据该鸡肉饭的价格提出10倍的赔偿金要求,从市面上出售的鸡肉饭价格来看,应该和免单的总金额相差不大,未尝不是一种可供参考的解决问题的思路。至于其提出的“吃掉苍蝇”的要求则显得匪夷所思,有点维权过度、道德绑架的味道了。
    其实,这更像是现实生活中一道关于职业道德、食品安全、权利维护、企业文化的综合选择题,但由于彼此所处的角度、社会地位、教育程度、经济条件等因素的差异而引起价值认可度的不同,再加上可供选择的答案未必准确和恰当,最终导致餐厅主管在两害相权取其轻中,做出吃掉了那只惹祸的苍蝇的决定。而这让人瞠目结舌的一幕发生后,不但让袁先生在震惊之余连说三声谢谢,而且也让许多网友们感到心寒、愤怒、炎凉,发出“服务员真不容易”的感叹。
     一个餐厅能够真正吸引消费者前去消费不仅是其提供的美味食物和优质服务,还有附注在其上面的安全、健康、快乐等更深层次的文化内涵。但从餐厅女主管吃掉了勺子上的苍蝇的事例来看,无疑和消费者的需求相差甚远,既不符合普世食品安全价值观,也没有从根源解决问题,所以这样选择虽说显得些许悲催而无奈,但也注定得不到大家的认可。一场关于苍蝇的闹剧也许会随着时间的流逝会慢慢平息,但暴露出食品安全方面管理方面、消费者维权方面等居多问题仍然值得人深思,面对着依然严峻的食品安全局势,我们不禁要问:安全的食品离我们还有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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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6 13:08:40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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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6 15:28:28 | 查看全部
baihuahe老师让这只苍蝇压力山大啊   
虽然有点过  但是还是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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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6 15:59:49 | 查看全部
都是细节定成败啊  一只蝴蝶与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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