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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司机跟家人拌几句嘴后,还不得不开车上路,带着情绪开车,在路上稍有不慎,极容易酿成交通事故。心情不好时,公交车司机能否休个“情绪假”?这个愿望有望实现了,河南省政府近日下发的《关于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的通知》中,明确把公交车司机的情绪异常列为安全隐患,当事司机将享受“情绪假”。(7月2日《大河报》)
以前一说到安全隐患,大家首先想到的是技术设备上的缺陷,或者是生产管理上的漏洞等等,但是却很少有人会想到“情绪异常”也会成为一种安全隐患。然而我们不得不承认,对于一些特殊职业或者是特定岗位上的劳动者,比如公交车司机,其个人情绪的异常,确实可能会导致严重后果的发生,除了危及自身生命安全之外,也会给乘客的财产和生命安全带来极大威胁。
其实不仅仅是公交车司机,任何人带着情绪工作,都会对工作的效率、结果产生负面影响。因为情绪不稳定,精力就无法集中,一旦精力无法集中,本来熟练掌握的工作技能也会变形走样;本来必须严格遵守的工作流程,也可能会被疏忽,结果可想而知。而对于公交车司机来说,他的驾驶技术是否足够稳定,工作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关涉到全体乘客以及道路上其他车辆和乘客的安全,所以万万马虎不得。
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河南省在有关生产安全管理的规定中,才特意把公交车司机的“情绪异常”列为安全隐患,给予重点关注,并且允许那些情绪异常的司机休“情绪假”。应该说,这首先体现了一种观念和思维上的进步,在安全生产管理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情绪假”的推出,对司机而言是一种人性化的管理举措,既照顾到了司机的心情,也照顾到了司机的工作,必然能够得到公交车司机的认同和拥护。
实际上,公交车司机享受“情绪假”,从中获益最大的还是广大公交车乘客。当公交车司机带着负面情绪开车上路,其实也就是带着潜在的危险上路,不能说百分之百会发生交通安全事故,但是发生事故的几率却大大上升了。这对于“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无疑是必须引起关注,应该被提前预防的。
应该说,把公交司机的“情绪异常”列为安全隐患,允许公交司机享受“情绪假”,是一件多方共赢的事情,也体现了政府对安全生产管理问题的重视,对百姓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视。而受此启发,其他一些特定职业和特定岗位,是否也能向河南省有关方面学习,给劳动者设立一个“情绪假”呢? 苑广阔
来源: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