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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有权不作业,而且还不会影响到收入!
■杨振、庄巨刚
“快,快起来!干活了,矿长来了。”
“我说咱别休息吧,你们偏不听,影响收入还不算,要是被领导知道咱们‘偷懒’的话,可就糟了。”
“啊,等……等等我,我的安全帽呢?”
7月9日14时,正是一天中温度最高的时候,山东枣庄市华亿矿业集团张山子煤业有限公司张山子煤矿地面工业广场翻罐笼处的气温计显示当时气温为38摄氏度。几名早班的运搬工区职工正舒舒服服地坐在茶水室里“偷懒”。坐在门口“眼尖”的职工赵春突然发现矿长李刚正从远处向他们这里走来,遂急忙慌乱地招呼工友赶紧起来干活,职工魏明道在情急之下一时间竟找不到自己平时所戴的安全帽。
天真是热。当时,青工刘虎和赵春推过来一辆重车时,身上已经被汗水打湿。
见大家都在劳动,已经来到翻罐笼处的李刚便立即“叫停”,招呼着让大家快进茶水室。这几名工友以为领导早已发现了他们的“偷懒”行为,便不敢冒然进入茶水室。李刚见大家有些犹豫,便严肃起来:“快进来。难道你们不怕中暑吗?”
大家这才走进了茶水室,但在他们心里还是七上八下的,不知道矿长这葫芦里到底卖的是啥药。
“外面都38℃了,你们就不知道进来避避暑吗?”李刚嗔怪起来。
原来,自6月2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以安监总安健〔2012〕89号文件正式印发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以后,该矿就明确提出了不折不扣、坚决落实的具体要求,安排各个区队班组进行学习贯彻。但有些职工害怕因为避暑而影响到自己生产任务的完成,进而影响到工资收入,所以宁肯“战高温”而不“心甘情愿”地来躲避“高温”时段去休息。
“我来考考你。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这项规定是《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里面的内容吗?”李刚指着刘虎问道。
“是吧,好像是吧。”刘虎怯生生地回答道。
“什么是‘好像是吧’?这就是《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里面的规定。看起来,你可要好好地学习下。这些都是你们的权益,除了我们要学习以外,你们也得要懂。”
当得知刚才这几名工友已经开始“偷懒”的真相后,李刚满意地点了点关,“国家出台了这项制度,是为了咱们大家好,是对咱们负责,是从咱们的健康角度来考虑的。所以请大家一定要自觉遵守,坚决避免‘战高温’现象的发生!”
对于大家提出的因为避暑而影响到自己生产任务的完成,进而影响到工资收入的顾虑后,李刚认真地对他们说:“高温时段,你们有权不作业,而且还不会影响到收入!”
接下来,他向大家通报了当天早上刚刚出台的“新举措”——当班职工因躲避高温时段而导致的当班应该完成而实际上没有完成的的生产任务,其耽搁部分即欠产任务按正常完成的标准予以计算当班工资收入;其耽搁部分即欠产任务顺延至下一班,由下一班完成的话,下一班可享受到其完成耽搁部分即欠产任务劳动量的双倍工资标准。例如,当天早班翻罐笼的职工因躲避高温天气时段,该翻的重车任务有20辆没有完成,但早班仍然可以领到翻这20辆重车的工资;中班职工完成翻倒这20辆重车的任务以后,可以领到相当于翻倒本班40辆重车的工资。
李刚通报完这项新举措以后,现场一片欢腾。
“我们出台这个措施,虽然矿上多支出了工资,但确保了职工因避暑而其工资不受影响,是从源头上确保国家防暑降温措施的真正落实。从这个意义上而言,这笔钱花得特别值!”在采访即将结束时,李刚这样告诉笔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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