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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绪假”,关注劳动者的心理健康
李从勋
近日,河南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的通知》,明确把公交车司机的情绪异常列为安全隐患,当事司机可以享受“情绪假”。
这样做有必要吗?非常有必要。众所周知,身体上的不适大多是显而易见的,所以,病假制度也早就写入了许多企业的考勤制度之中;心理上的不适有时是难以察觉的,所以,将司机情绪异常列为安全隐患,并让其休“情绪假”容易引起误解。科学研究和调查发现,人的情绪确实存在高潮和低潮。在情绪低潮时,司机的交通事故发生率确实会增加。可见,把司机的情绪异常列为安全隐患,让其享受“情绪假”是科学的,也是必要的。设置“情绪假”,不仅是公交司机的幸事,是乘客的幸事,推而广之,这也是我们每一位劳动者的幸事。
这是对心理健康的关怀。近年来,许多企业都已经开始关注员工的心理健康,比如在大门口写上“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这样的标语,暗示或劝戒员工上班期间要高兴,不要生气。可是,人有七情六欲,面对头绪纷繁的生活工作的压力,难免会出现情绪异常。情郁于中,难免就要发之于外,长时间的无处发泄,必然会憋出病来。设置“情绪假”,既是以人为本思想在企业管理中的具体表现,也体现了企业对员工心理健康的关怀,同时也给了员工一个自我调适的机会。
这也是对公共安全的重视。一个人在工作中如果压力太大,出现了情绪异常、行为失控,必然会导致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一个人的心理健康出现了问题,不是害人,就是害己。有人因为对社会不满,对一些事想不开,就采取凶杀、爆炸等极端措施报复他人、报复社会;有人因为心理压力太大,成为抑郁症患者,或跳楼、或切腕,最终以极端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因心理疾病自杀的甚至还有政府官员。这些人的心理疾病最初可能都源于情绪异常。这些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悲剧,起因可能也是个别心理疾病者的情绪失控。所以,设置“情绪假”也是保障生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要措施。
当然,“情绪假”要想给人带来好心情,还要在适用工作领域、适用人群方面进行拓展,在制度的可操作性上进行完善。河南省只是把公交车司机的情绪异常列为安全隐患,这是远远不够的。因为所有的司机、所有的工人,以及店员、经理,甚至公务员等等,所有的劳动者,在情绪异常的情况下,都有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甚至刑事犯罪案件。所以“情绪假”适用于所有工作领域的所有劳动者,而不只是公交车司机的专利。另外,员工的情绪异常由谁来认定,休“情绪假”期间工资待遇按什么标准执行,这都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完善。而且,对情绪异常的员工也不应仅仅给予其“情绪假”,让其自我调适,而是应该安排心理医生在休假期间对其进行疏导、治疗,使其尽快恢复健康。
无论站在哪个角度看,河南省设置“情绪假”,都在关心劳动者心理健康方面迈出了可喜的第一步。我们相信,随着这一制度的全面推广和在实行过程中的不断完善,“情绪假”必将成为每一个劳动者的福音,成为每一个劳动者疲惫的心灵之舟停泊休憩的静谧港湾。(河北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 李从勋 0500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