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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听说有小三房,当时我就震惊了。求真相。”昨天上午,记者在株洲本地某qq群中看到有群友“洛晓”说,天元区东湖立交旁的户外立柱广告牌上的广告语很雷人:小三房,有靠山。一石激起千层浪,qq群里的群友们纷纷表示“震惊了”。(7月12日《株洲晚报》)
从“一座叫春的城市”开始,雷得人骨酥肉麻的广告语断续充斥眼球,日前一句“我靠重庆”被人们热议,今天上网又看到了这则“小三房,有靠山”的报道。当然了,广告发行人也许并不是刻意宣传低俗下流的意思,他们有他们的解释,比如说“我靠重庆”不是那个“靠”而是靠近的“靠”,而“小三房”也不是“小三”的房而是的房产术语“一种紧凑型的三房,面积相对较小”。
面对这种多歧义的广告语,有人认为商家的目的明显是让人无尽遐想,以吸引眼球,这样做有违公共道德。不过也有人认为广告没什么不妥,有龌龊的想法,只怪自己心理阴暗,即所谓“淫者见淫”。
OK,I服了U。不承认自己心理阴暗,真没办法表达自己的观点了,因为“阴道”我怎么也没办法理解为“阴森的小道”。个人认为,一个文本的发行,发行人应该明白所要面向的受众,充分考虑受众的的普遍认知,这样才能让自己要表达的意思准确送达。广告语面向的是普通大众,那么不管是简化词语还是应用专业术语,都应该顾及公众以及社会约定俗成的理解,故意含糊其辞,说明发行人本意就不想让人们正常理解,通过这种方式达到自己的目的。
比如说“小三房”,虽然可以理解为“面积小的三室房”,但“小三”这个词的内涵社会上已经约定俗成,因此出现在广告语中,更容易理解为“小三的房”。“人于宋后羞称桧,我到坟前愧姓秦。”从这个角度来看歧义广告语,以及带有争议性的宣传活动,那么主管部门就应该从公众的角度去管理和审查,而不是任由组织人胡说八道,以正社会文明。(蒙祥吉 原题:“淫者见淫”广告,要顾及公众普遍认知)
来源: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