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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超额用电员工该不该买单?

发表于 2008-6-23 18:47:50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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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家企业对不节约用电的办公人员,超额部分自行买单。此举在该单位打响了节能减排的第一枪,同时也在员工中产生了强烈反响——
   
■事件

    本报讯 办公室用电不再是公家的事,而与员工个人收入挂钩。重庆能源集团松藻煤电公司运销部,对不节省用电的办公人员,超额部分自行买单。此举在该单位打响了节能减排的第一枪,同时也在员工中产生了强烈反响。
    6月11日,运销部召开员工大会。企管科公布了今年1-5月份企业考核处罚情况,电费考核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调度室超额用电2000多度,按每度电0.6元计算,自付电费1357元;行办超额用电近800度,付474元;财务科超用电100多度,付99元……受处罚名单中,有70%左右的科室榜上有名,按科室人员平摊电费,个人摊电费最多的高达226元。
    宣读完毕,台下员工一片哗然,议论纷纷。
    “哪有这种规矩哟,办公室超额电费还要自己掏钱。”
    “真是怪了,我们为企业办事,凭啥要扣我们的钱?”
    “这么大个企业,真是小气得很,多用点电有啥了不起嘛,单位效益好,又不是付不起,何必在我们身上打主意。”
    实施考核的企管科长何勇,因此也遭到一些人偏颇的议论和不理解。但他坦言,此举是倡导节约的一种美德,是企业增效的有效手段。他说,过去人们养成了不好的用电习惯,寒暑上班开空调无节制,办公室内不管光线强弱,均开着长明灯,导致用电浪费。“要想改变现状,必须转变员工观念,提倡节能意识。”
    据了解,2007年底,运销部从节约考虑,按科室安装了电表,计量考核。并出台文件规定:根据办公楼总用电负荷下达总用电指标,以各科室的电器功率、时间测算并下达用电指标到各科室,用电量实行按月考核,超额指标由各部门员工自行承担,计价按市场价每度电0.6元核算。
    文件下达后,很多科室认为涉及的部门多,人员广泛,文件不可能执行。起初,大家仍我行我素,不管白天黑夜,办公室都开着电灯,出门不关电脑的也大有人在。直到科室和个人遭到考核,钱已从工资中扣除,员工这才相信企业动了真格。
    遭受处罚,有人心里不服气,去找领导评理,希望给个答复,办公室超额用电该不该自行买单?
    部长王中明说,节约是每个员工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是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作为煤矿企业,每年耗材多,浪费大。国家十分关注煤矿节能减排工作,这需要每个员工共同参与,共同支持。在节能减排上,务必增强紧迫感,力求取得更大成效。作为最基层的单位,就要从最基本的小事做起,提高人们的节约意识,对不节约的员工,就应该处罚。
    目前,该部员工节约意识明显提高。员工间能自觉地做到相互提醒,“出门要注意关灯,关电脑”、“家里的电器不能拿到办公室用”、“开空调一定要注意时间,不要超时”……有的办公室还在电灯开关处贴上了“请尽量使用自然光”的纸条。(杨锦竺)
   
■点评
   
    期待道德层面的责任

    编完此稿,恰巧看到一则新闻,山东、湖北的省委书记、省长分别步行、骑自行车上班,参加此次活动的人多达数十万。
    也许又会有人说这是作秀,然而,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他所传递的不止是一个信息,更是一种责任———承担节能减排和维护自然和谐的责任。
    中国是一个人均资源特别紧缺的国家,企业的发展必须与节约资源相适应。企业不能顾此失彼,不顾全局。作为企业管理者,理应站在全局立场上,坚持可持续发展,高度关注节约资源。
    美国学者乔治·温特在《企业与环境》一书中指出,“总经理可以不理会环境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将来公司必须善于管理生态环境才能赚钱。”企业的环境责任既有法律层面的、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更有道德层面的、需要企业公民主动、自愿承担更高、更严、更多的环境责任。
    在今天,越来越多的智慧的企业家把企业在节能环保方面的意识,融入到企业的价值观和企业文化里,在制度上做出合理的安排。
    几千块钱的超额用电费,对一个企业来说,并不算什么。作为合格的社会公民,肩负起节能的社会责任,文中企业通过“强制性”的考核,帮助员工养成节约能源的良好素养,方式有些“残忍”,目标却是光明的———照亮了企业和国家的可持续发展之路。(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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