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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调控  合理分配----松藻公司强化工资基金管理

发表于 2012-8-4 15:18:31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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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 梅

    “公司对各子(分)公司员工的收入进行宏观调控,工资向科技人员和苦、脏、累、险一线工人倾斜。”7月31日,松藻公司出台了2012年工资基金管理办法,决定采取措施,紧缩开支,合理分配,让全公司能够顺利渡过煤企“寒流”的冬天。
    该办法遵循“宏观调控、效益效率、自主分配、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对各子(分)公司员工的收入进行宏观调控;工资基金应与本单位的效益、效率挂钩;根据公司规定的分配原则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内部分配办法;在制定本单位的内部分配办法时,在向科技人员和苦、脏、累、险一线工人倾斜的同时,应兼顾地面员工的收入,防止各类人员之间的收入过分悬殊。
    该办法明确了各子(分)公司月度工资总额控制基数的提取办法:六个矿井单位每月提取的工资总额与2012年公司下达的原煤产量、自营掘进总进尺、瓦斯抽放量、保护层面积和安全五项指标挂钩考核。其中:原煤产量挂55%、自营掘进总进尺挂20%、瓦斯抽放量挂10%、保护层面积挂10%,安全挂5%(按下达的工资总额为基数)。各矿的工资基数按2:1.5:1的收入比例分解采掘一线、井下二线和地面人员的工资基数。洗选厂、运销部每月提取的工资基数与2012年年初公司下达的洗煤产量、运输量及本单位安全挂钩。其余子(分)公司按照公司核定的2012年工资基数与本单位安全挂钩考核。
    办法规定各子(分)公司实发的工资总额,超过公司下达的工资基数和新增效益工资之和以上部分,公司将按100%的比例收取该单位的工资调节金。公司人力资源部从2012年二季度开始,对各子(分)公司及基层队(科)的工资、奖金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效益、效率完成情况和违规发放的单位及基层队(科),公司将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并通报全公司。同时还规定各子分公司安全指标与公司年初下达给各子(分)公司的工资基数挂钩5%。按月考核结算,并细化了考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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