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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招聘“走秀”必须付出代价
王书伟
郭宏在参加东南卫视《步步为赢》职场招聘节目后,现场被一家名为小米科技的公司录取,该公司承诺其年薪可达20万元。但在郭宏辞掉了原工作,去小米公司报到后,才被告知没有适合的职位,同时拒绝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职场招聘“走秀”浮出水面。(8月1日《北京晨报》)
职场招聘就是一个承诺,公司承诺需要招聘人才,被招聘人承诺愿意进入该公司服务,双方提出的条件彼此都觉得合适,签订招聘合同后,就需要兑现这份承诺。
但是,现在好多公司,看中了电视这个传播媒体,他们以低于电视广告的代价,想尽办法在电视上抢镜头,上电视职场招聘节目就是他们的策略之一。这些公司在电视媒体上亮相,就像这家小米科技,其目的不在于招聘人才,而是借招聘人才之名,来为公司做广告。当他们以优厚的招聘待遇吸引电视观众的时候,他们做广告的目的就达到了。至于被招聘者的将来如何,这不是他们所要考虑的事情。
企业经营,当以诚信为本。对待人才都如此不负责任的营业,如何能够真正地对顾客负责?当小米科技将和郭宏的招聘承诺当做儿戏的时候,当他们这种令人不齿的行径被昭告天下的时候,其企业信誉也一定会受到损害。这种耍小聪明的“走秀”伎俩,看似得到了眼前的利益,却注定要毁坏掉公司的将来。
小米公司千万不要把电视招聘当做是一场娱乐秀,以此来挑战公众的心理承受底线。既然在公众面前承诺了,就必须兑现。兑现不了,那就要受到制裁。
小米公司的招聘“走秀”,已经让郭宏蒙受了经济损失。从法律上讲,对这种在公众媒体上公开承诺的肆意违约,就是一种欺诈行为。不对这种恶劣行径进行严惩,不足以遏制这种恶劣风气的蔓延。
首先,要对小米公司进行惩处。既然小米公司在公众媒体上已经承诺了,那就要负起法律责任,兑现承诺。无法兑现,就要接受经济处罚,还给郭宏一个公道。
第二,要对电视台做出处罚。既然电视台举办了这样的节目,给企业提供了招聘人才的平台,那么电视台就应该对企业的信誉提出约束条件,甄别其招聘的真伪,为公司的招聘行为作担保。因为前来应聘的人,大多是出于对电视台的信任,进而相信招聘公司是守信用的。出了问题,电视台难辞其咎。
有关部门必须通过一些强有力的手段,严惩那些以“走秀”博取广告效应而不对应聘者负责的招聘企业,让这些公司为自己不负责任的违约行为付出代价,以此告诫这些公司:“走秀”有风险,招聘应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