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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医生与红包

发表于 2012-8-14 14:44:40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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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刚开始触及医生收受红包的行业不正这风,想借此扼制一下医疗行业的灰色及腐败的“泛红”行为,借以净化一下我们生存的社会环境,笑蜀先生就出来为医生讲话了,说“主要不是医生的问题”。前些日子,他在另一篇文章中,给我们讲了一个“某省一位从美国留学归来的著名医学专家,就因为拒收红包和其它灰色收入而与同行对立,遭到排挤,被迫下岗而且四处求职无果,只好再次远离祖国,回美国就业”的故事。当时,他是用这样的“烈士”故事,告诫我们的高等大学道德教育,要着眼于培养能与现实妥协的“常人”,别培养这样的“烈士”。
  不客气地说,笑蜀先生的这两篇文章,让我内心产生深深的悲哀,——为患者、为医生,也为我们的国家。
  笑蜀先生的文章,虽对行风之病恨作了深入的挖掘与剖析,说得也颇有深度和道理,但此决不能作为对整治医生收受红色包“不以为然”
  之理由。正如其所言,医生只是这个“食物链”的低端(其实,病人才是此“食物链”的低端)。其获利(应该是非法利益)比起这链的上端来,微之又微,故问题不在医生,而在医药商和医疗商以及“监管者” 们。
    此论高则高矣,只怕丢下了这条藤,我们也便摸不到瓜了。标不治,劣根也难除。况庶民百姓,接触到的是医生、医院,打个不太贴切的比喻,多知小偷之害,不觉小偷之上的贼头目之害,虽小偷收益没有他上面的头目大。如光以个人收益来论事,又可对抓偷行为“不以为然” 了。     
    “上恶于下,上为恶之源”之论让人钦服,但于治偷行为却是有损无益的。凡事须根治,得抓大头,是宏论;凡事得标本兼治才妥是常识,不能因是低端,是皮毛,而听之任之地“不以为然”。上以下为基,下利虽微小,然面大,量亦大,为害亦便广了,影响也便大了。仅以上海为例,14万医务工作者每人每月从病人身上如节外生枝地多“创收”
  100元,则加重病人额外的负担便是1400万元。谁为这些不幸的病人说说话呢?如像一些媒体透露的,一些医生为了吃药品回扣,不按由低到同的原则用药,给病人开高端药、开大处方,甚至超剂量用药,月吃药品回扣逾万元的话,那将是怎样的一个数字和后果呢?医生行为不受约束,病人又处于怎样的一种境地呢?病人的问题谁来讲?谁来保护他们的利益?靠医生、医院或医疗、医药的“监管者”们,有时,这竟无异于“与虎谋皮”。这不能不是一种民与国的双重的悲哀。
  先触及医疗、医药的不正之风的“低端”,此“食物链”的“社会层面”——医生,这个面,这个基,消除大面积的社会负面影响,并不等于不动医药和它们吃“暴利”的上面的恶之端。怎么动?靠谁治它们?如同其它深层次的社会问题一样,非我等一介小民所能及。“冠盖满京华”,自有当权者为之。既然坚冰已开始消融,春还会远吗?
  医生不以害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因为医生的天职是医“生”,不能在医生的过程中伤生,更不能借医害生。这是为医的最低道德门槛。如欲富,勿为医,去做能猎取巨额利益的药商,做远庖厨的“君子”;既肥了肚肠,又不沾血腥味。不肖于“鼠窃”之末枝,去做山头之“大盗”;民不见,也不非之。然,事情的劣根既然正在这些“君子”身上,不信没有法子为生民去清洗他们的“肥肠”,还医生一付好的肚肠。这正是我们大家所祈盼的。
  人间离不开医生。我们要爱护医生,用好的方式。医患要相利相生,勿相害相生。医“生”更不能害“生”。

来源: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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