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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中,采用扣钱扣证等“扣留”手段来留人的企业,绝非个例,也不是偶尔现象,而是不少企业惯常采取的手段,区别在于,没有被媒体曝光,不为人知而已。笔者长期在企业一线打工,期间,分别在不同企业流动,多次遭遇“扣留”手段。
我遭遇的“扣留”手段都是扣钱,如果要离开一个厂,厂方就会以各种理由扣发一定数额工资。厂方想以这种手段留住我,这样做显然已经违反相关法律,不但留不住我,而且更加坚定了我离开的决心。相反,如果厂方平时多关心我,真正将以人为本管理落到我身上,就是让我走我也舍不得走。
扣钱也好,扣证也好,无论是何种“扣留”手段,都违反了相关法律,企业采用这样的手段留人,不仅侵害了员工权益,也深深伤害了员工情感,只会适得其反,即便一时留住了人,也难以长久留住人。其实,这样浅显的道理企业并不是不明白,之所以揣着明白装糊涂,依然采取“扣留”手段留人,关键是因为,这样做的代价小,违法成本低廉,甚至没有代价。就说“扣钱”,由于维权难,许多劳动者选择忍气吞声,劳动者权益受损,企业却毫无损失,这无疑助长了违法企业的嚣张气焰。
可见,对于采用扣钱扣证等“扣留”手段来留人的企业,必须要畅通维权渠道,加大法律惩处力度,使其违法成本远远大于违法所得,唯此,企业才能敬畏法律,彻底“罢手”,劳动者的权益才能得到切实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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