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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庙富方丈”是监管不力
今年前七个月,央企净利润同比下降16.1%。6月份时,国务院国资委已经提出,当前经济环境错综复杂、降本增效压力较大、控制人工成本任务艰巨,特别要求精简机构设置,控制人员编制。但据知情人介绍,在企业内部,中层管理干部的薪酬没有受到明显触动。(据《第一财经日报》)
央企亏损,有国际经济环境不好的影响因素,也可能有经营管理不善的因素。但无论怎样,既然是企业亏损了,作为管理者,就要承担企业亏损的责任。承担企业亏损责任,这首先就要体现在个人薪酬上。否则,企业亏损,个人薪酬不变,央企真成了“铁饭碗”。
管理干部在为企业付出劳动以后,企业会为其支付相应的薪酬,这无可非议。但是,支付薪酬应该有据可依,支付多少,怎样考核,都应该有严格的考核制度。那么,先让我们来看看薪酬的构成。
一般说来,薪酬包括三大要素:一是固定薪酬,这部分是不随业绩或工作结果变动的实现程度而变化的,是不变薪酬;二是浮动薪酬,体现绩效水平或工作结果变动的实现程度;三是奖励薪酬,针对特定的绩效进行的奖励,可分为短期和长期的奖励。
显然,除固定薪酬外,浮动薪酬与奖励薪酬均与绩效有关。当企业亏损后,浮动薪酬和奖励薪酬都应该有所变化,这才会体现出我国现阶段“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而现实却是,不少央企在利润大幅度下滑以后,中层管理干部的薪酬仍然稳定不变,实际上这是慷国家之慨。显而易见,企业利润下滑,说明的是经营业绩不佳,应该在薪酬上有所体现。
薪酬是对企业员工付出劳动的报答,也是对企业员工付出的激励。薪酬增减可以有效调节企业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无论何种情况下,管理干部的薪酬不变,这会导致干多干少都一样,做好做坏都一样,无形之中,会让管理干部越养越懒,滋生安逸而不思进取的思想。
这种现象的发生,究其原因,还是在于监管不到位,管理制度缺失或者是执行不到位。国资委应该拿出切实有效的考核措施,把央企管理人员的薪酬与企业效益挂钩,切实做到管理人员的薪酬能上能下,才能让管理人员在思想上有压力,进而产生工作动力,充分发挥其工作积极性,千方百计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提高企业效益,为企业利润的增长做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