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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人事档案:你关注它了吗?

发表于 2012-9-1 10:11:28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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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城网


  档案对于每个人来说都非常重要,它可以证明一个人从学校到各个工作岗位不同时期的人生轨迹,是工作经历的记录。现阶段,档案仍有重要的作用,因此不可被忽视。
     3年前毕业某高校的林某在我市一家不错的企业单位工作。他工作不到一年,就萌生了去意。但考虑到当初和单位签订了5年的工作合同,如果按正规手续办理辞职拿回档案,就必须赔偿单位5年来因培训造成的损失15000元。他想,现在都是聘用制,反正档案也没有什么用处,最后连招呼都没打就同单位“拜拜”了。他说,如果当时背着那个“档案包袱”,哪能这么容易就从东家跳到西家呢?他说档案对他而言,好像一条“绳索”。
  
  4年前毕业的小周,本来打算报考公务员,但由于当年毕业时没有落实好单位,档案被打回原籍,后又被原籍管理部门作为弃档处理。而小周自己没有太在意。这几年,档案上没有任何新增记录,就连当时预备党员也一直没有转正。直到目前,仍没有单位给他出具报考公务员的政审材料,因此,小周考公务员的事就这样“泡汤”了。
  像林某、小周这样“弃档”的人,在我市并不少见。这类毕业生大多觉得找工作时有毕业证书和推荐表就行了。其实,从长远来看,档案对个人来说,还是有相当大的价值。特别在国有企事业,用人单位对人事档案更不会忽视。
  随着人才流动的加速和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记录个人资料的档案有时确实不再与人们“如影相随”。据记者对我市10名大中专毕业生调查后显示,有15%的毕业生认为档案不重要,有11%的毕业生认为档案可有可无,但仍有74%的毕业生认为虽然择业自由,档案是绝对不能遗弃的。
  二
  陈某自1995年从龙岩某建筑学校毕业后,进了我市一家建筑公司工作。由于公司没提档案的事,陈某于是将档案寄在人才交流中心后,便再也没理它了。他想只要搞好业务,混出名堂,谁还会在乎单薄的档案袋里装的是什么“东东”。5年后,陈某买房、结婚、提升,的确都用不着档案。8年后,公司准备派他到国外学习建筑设计。然而,陈某在政审这一关遇到了麻烦,最后出国之事一拖再拖。
  已毕业3年多的小华,原在一家效益一般的国营企业就职,后来他连档案都不要,来到一家新单位工作。新单位去年评职称,由于他没有把档案转过来,结果评职称的事“泡汤”了,还影响到日后的提升。
  其实,个人档案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即使在人力资源实现了市场化配置后,在劳动关系中仍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可以证明一个人从学校到各个工作岗位不同时期的轨迹。尤其是现在参加养老保险统筹,要根据档案里记载的工龄年限来确认。  
  据了解,我市大中专毕业生对自己档案弃之不问、由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企业保管或自己保管,已不是个别现象。这一部分人大都是毕业后超期择业或自谋职业的学生。近年来,毕业后自谋职业更成了普遍趋势,一些暂时没有找到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将档案留在了学校,甚至一些自谋出路找到了工作的毕业生也置档案于不顾。
  据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人介绍,我市目前至少有数百份档案被它的主人“遗弃”。其中存放时间最长的已达10年,至今仍没有问津。这位负责人说,按照有关规定,学校最长保管时间为1—2年。如果两年内无人对此问津,这些档案将被转到市人才服务中心人才流动管理处托管。而在市人才服务中心时间一长,这些无人过问的档案就形成了“死档”。
  据了解,“死档”分为绝对死档和相对死档。绝对死档有两种情况:当事人死亡或者出国定居,但这部分比例较小。相对死档是指被“遗弃”5年以上的档案。这种档案,存档人长期不交纳费用或不完全理会档案,其中包括一部分自己持有档案者。但这类档案随时都有可能被“激活”,并不注定“沉睡”。
  “死档族”(指相对死档)主要有以下成分:一是应届大学毕业生。按有关规定,大学生毕业后档案可以在学校寄放两年,一些暂未找到单位的毕业生将档案留在学校后,便如黄鹤一去不复返。二是自费出国留学人员,这类人员大多不暇顾及档案。第三类,也是“死档族”中比重最大的,是部分“跳槽”者和异地求职人员。由于原单位设卡,或是异地调动手续繁琐,他们最终选择了放弃。
  据该中心负责人介绍,档案是一个人历史的记录,就业、出国、自主创业都离不开档案。如果没有档案,退休时甚至连退休金、保险金都可能领不到。
  三
  目前,档案对于一个人来说并非可有可无。因为它作为记录个人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内容的文件材料,发挥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特别是毕业生,在转正、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以及开具出国、考研证明等,都要用到档案。因此,一定要善待自己的档案。
  据了解,目前档案存放的地方有:劳动人事部门、组织部门、学校、全民所有制企业、街道办事处等等,情况相对比较复杂,呈现出“蜘蛛网的档案管理模式”。每一个人要细心地对号入座,才能找到自己的档案存放地。
  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人提醒大家,在档案转递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以免丢失:
  ——在没有搞清用人单位是否具有人事主管权之前,不要把档案转入这个单位。我们经常可以碰到一些没有档案管理权的单位在接受档案,个别单位会把档案弄丢了或扣住不放。
  ——要询问清楚用人单位的性质。如果是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它们或它们的主管单位是有人事管理权的,可以接受档案。其他各类非公企事业单位、各类民营机构是无人事管理权的,要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来接受学生。学生的档案要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
  ——对于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如果没有申请待业,人事档案将回转到生源所在地的人事部门。这一类毕业生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人事部门报到,办理人事档案的相关手续,否则就会被认为是“弃档”。
  ——档案的转递是有规程的。在离开学校之前,最好弄清自己的档案在什么时间被转到哪个地方去了。因为在现阶段,主管学生分配的单位没有统一,有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局等。
  为了避免自己成为没有“历史”的人,一定要正确认识档案的重要性。特别是流动人员,更要及时到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档案寄存手续,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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