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要依法保护劳动者
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是《劳动法》107款条文中的一款。这部与广大普通劳动者关系密切的法律,其实有很多人不甚了解。已颁布了好几年之久的法律应尽快走入人们的意识之中,得到落实。相信每一位劳动者都能尊重法律,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同时也是我国劳动力市场走上健康、理性发展轨道的保证。
我国从80年代中期以来,积极加快了劳动市场立法进程,先后颁布了近30个规范劳动市场关系的法律、法规、政策。1994年7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我国颁布的第一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法,对规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意义重大。此后,又颁布了《农村劳动力跨省流动就业暂行规定》、《失业保险条例》、《劳动合同法》、《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等一系列重要政策性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
专家分析指出,我国劳动力供给数量远远超过需求状况,特别近些年,企业通过“减员增效”释放出大量冗员,同时“民工潮”的兴起对城市就业带来冲击,这使得大量受教育程度较低的劳动者,在谋生的压力下“饥不择业”,他们大多到一些中小型私营企业中打工。一些“私企老板”利用劳动力市场严重供大于求的有利地位,再加之自身法律素质低下,法律观念淡薄,对雇员的工资、福利、安全保障都会大打折扣,不同程度地侵害雇员的正当权益,更谈不上为雇员的长远利益考虑。而大多数打工者为了不丢饭碗,对于一些侵害个人权益的事情也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有的人甚至根本意识不到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了侵害。
保护劳动者权益,特别要关注在市场经济中竞争力薄弱的弱势群体。有了健康的劳动力市场,企业才能雇佣到更多的高素质职工,这是企业长期发展的重要基础。此外,要完善劳动保护法规和社会保障体系;各级政府要严格劳动力市场秩序监察、严格执法,真正成为劳动力市场秩序的维护者和劳资双方的裁判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