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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官只有185位却不累,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法官只做自己本职的工作,司法独立。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戴玉忠将法官的加班状况描述为“白+黑”与“5+2”。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法院的一项调查表明:94%的法官反映心理压力较大;50%的法官认为工作繁忙、无法顾家是家庭矛盾的主要原因;60%的法官认为工作压力对婚恋造成一定影响。
中国的法官这么累,是法官太少了吗?恐怕并不是如此。按国际惯例,13亿人口,应该有13万法官,可我们现在有19万法官。最典型的例子就是香港,香港总人口700万,配备律师8000多名,全职法官仅185位。也就是说,内地的法官占总人口比,是香港的接近5倍。可是我们并没有听到香港的法官喊累?
由此可见,我们的法官太累,不是因为法官太少而导致工作量大。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法官很累呢?恐怕很多法官太累不是累于审理案子,而是累于各种关系。现在不少案子的审理,往往都有各种人来说情。“先吃原告,再吃被告”这样的流行语也许说的只是少数法官,但就是这样的少数法官的作为,致使很多人不得不考虑后门。现在一个案子往往有很多人来打招呼,有的还是领导来打招呼。法官在审判案子的时候,有的就是因为要处理好关系,只好把案子压着、拖着,不敢轻易裁判,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官能不累吗?
法官太累,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很多法官不是忙于和自己本职有关的工作,而是忙于和本职无关的工作。有的地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给法院下达了招商任务,法官不得不丢下本职工作去招商引资了。有的以服务重点工作为名,让法官参与拆迁了。有的遇到突击任务,也让法官去。更多的地方,经常组织公、检、法等单位开展所谓的联合执法活动。一些地方为什么这么喜欢法院,就是借法院的权威来压制矛盾,认为法院是审判机关,让他们来做,更有威慑力。做了这么多不属于自己的本职工作,法官能不累吗?
香港法官只有185位却不累,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法官只做自己本职的工作,司法独立。法官在审判案件的时候,很少有其他顾虑,也不要考虑各方面的关系,只要依据法律就行了,所以虽然法官占总人口比只有内地的1/5,却没有多少法官感到累。
当然,我们的法官太累,很多和体制有关系。如研究中国司法体制改革的学者、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侯猛说:“基层法院约有60%的法官并不审理案件,而是在从事其他诸如后勤、办公室、执勤、宣传、理论研究等行政性工作。”在这样的情况下,恐怕再增加法院一些编制,也只有少数的法官能审理案件。
中国法官喊累,或许还有其他的原因。但如何让法官不累,不是增加编制,更不是增加法官数量就能解决的。我们应该从内部入手,促进司法独立,让法官完全沉心于本职工作,不受外界的干扰,从而法官的累才会减轻。否则,有再多的法官,最后只能是越来越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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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官从无贪污
香港是尊重法官的,普遍公民谈到法官都是廉洁、公正、独立、大公无私的。我们一直都有这么一个普遍观念,但这不是强迫来的,别人对法官的尊敬,不是强迫的,指令的,而是赢取来的,那香港法官怎么赢取的?在香港的历史上,从来没有听过法官有贪污腐败的行为,为什么是这样,传统就是这样。我不是说香港特别干净、特别廉洁,70年代之前,香港不是一个廉洁的社会,腐败横行,有警察收钱,海关贪污,但即便那个贪污腐败时代,都没有听说过法官有贪污的行为。我想这是“普通法”的传统。今天更不用说,这算是香港的一种福气吧。这几十年来,香港的廉洁程度更好了,如果说香港是亚洲最廉洁的社会之一,我觉得不为过。是不是没有贪污?当然有,但很少,廉政公署抓贪污很凶。法官从来没有贪污过,所以我说这是我们香港的一种福气。
我们对廉洁理解得会不会太过狭义?如果说香港的法官没有收贿赂就是廉洁,那是当然的,但光是没收贿赂,就将他们归入好的法官队伍?当然不是。光是不贪污,不足够。应该有独立、大公无私、正直。在社会上有可信性,那才是我们心目中理想的法官。法官廉洁是基本的,贪污就是犯了严重罪行,我们应该从作风、独立、专业能力更广的角度来看。今天的讲的题目非常具体、很细,但只是一个单纯的切入点,光是廉洁绝对不是我们心目中要求好的法官的形象。
香港法官和律师待遇水平
在内地有不少人问我,“香港的大律师待遇怎么样”。这个问题很多人有兴趣。我来内地次数多了,就研究内地法官、司法运作,才慢慢注意到这个问题,我觉得大陆法官的待遇、工资太低,反应不出法官在社会中的重要性以及尊严、地位。法官从我们的角度来看,要具有重要的社会责任,社会对他们的期望很高,但目前他们的工资连他们的尊严都不能表现出来。有大陆法官问我,“你们的法官工资有多少?”。我告诉了他们,他们瞪大眼睛,半天也说不出话来。我自己算过,香港香港高等法院法官一个月的工资是北京高等法院法官五年的工资。按照我们的看法,这个工资水平可以确保他们的生活很舒服,但是真的很高吗?也不是。法官的重要性有多大?这是一个大可研究的题目。要保证他的这种重要性能够持续、长久维持,要不要付出一些成本?肯定需要。如果这个成本付出了,真正可以确保法官发挥他应该有的功能。付了这么多钱,是否值得?答案肯定是值得的。185个法官,每年香港纳税人付出了那么多个亿,供养他们,确保他们履行自己的功能。为此付出的钱,是否值得?我觉得很值。如果不能保证他们发挥功能,社会无形的损失多大?所以从纯经济的角度来看也是最值得的。
当法官的荣誉感与历史感
从另外一个角度看,法官是从大律师委任来的。首席大法官专门挑一些优秀的大律师,到法院当临时的法官。首席大法官邀请当临时法官的大律师,本身职业都是成功的。如果是成功的,赚钱肯定不少,如果当了法官以后,收入肯定减少的。减少了多少?可能减少了70%—80%。但是他们为什么还要当法官呢?做了那么多年大律师,钱肯定赚了不少。但是当法官有荣誉、地位、有历史感。当法官以后,收入是减少了,但也会很舒服。高等法院法官工资以外,有房子,汽车,有自己的司机。法官的待遇,可以保证他们过一个很舒服的生活。虽然钱没有以前那么多,但是对社会的影响,对法律制度所能长远发挥的作用不是钱可以衡量的。从这个角度看,法官在香港的社会里,肯定是高高在上的,有社会地位,受到尊重的。
来源环球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