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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正龙究竟有罪没罪?

发表于 2008-7-3 15:21:46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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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陕西省政府新闻办宣布“华南虎照片”是周正龙炮制的纸老虎。8个月以来,周正龙实在可笑而又可气。他俯仰由人却顾盼自雄;他寡廉鲜耻却盗憎主人。然而,打虎需勇气,治罪须依法,这是我们不得不警醒的。8个月的苦战,郁积了8个月的愤懑,但如果我们不保持冷静,对周正龙个人的追究和惩处,就会冲淡对同样应该受罚的官员的清算。现在,周正龙因涉嫌诈骗罪而被提请逮捕,我们期待的,是对周正龙的依法惩处。并且,对周正龙是否构成诈骗罪的分析,可以为进一步处理挺虎干将提供依据。  
无罪理由1:拍了假照才拿钱不是诈骗
  周正龙拍摄假虎照献给陕西省林业厅后,陕西省林业厅才决定给与他两万元奖金,即奖金是事后决定给与的。也就是说周正龙拍摄假虎照时并不知道会得到两万元现金的奖励,从动机和主观方面考察,周正龙不可能有骗取钱财占为己有的动机和目的。
无罪理由2:也许那些官员并没有被骗
  他们没有被骗,而是揣着明白装糊涂,自愿、主动、积极地颁发奖金。与周正龙沆瀣一气、声应气求,目的在于后续的各种更为重大的利益。此时,周正龙就不构成诈骗罪,因为没有被害人,或者说被害人并非因陷入认识错误而交付财物。无罪理由3:林业厅受损是鉴定有误
  陕西省林业厅并不是因为周正龙造假而被骗给与他两万元奖金的,应当是因为鉴定有误或者其他背后的原因而做出了给与周正龙奖金的决定。因此,其损失并非因周正龙的造假导致。因此,即使周正龙的行为属于欺诈,但是因为其欺诈行为并未直接使林业厅遭受损失。
无罪理由4:一个道德的问题,不能定为犯罪
  “周老虎事件是很让人郁闷,但我们不应该失去应有的理性,”周泽律师提醒说,我们国家长期以来有着严刑峻法的历史,对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的不区分,人们习惯于将违法者进行严厉惩罚之后而人心大快,违反道德的行为也通过法律去施以制裁,这是不符合法治精神的。
   鸣 不 平 者   


能否给周正龙说话的权利  

  “老周冤啊,他们怕你说漏了嘴啊。”不给周正龙以再次公开说话的权利,猜疑势必继续成为悬疑。

同样是诈骗,为何厚此薄彼  

  周正龙假虎照,与假汉芯相比,小巫见大巫,且造汉芯者也未锒铛入狱。


  疑 点 重 重   

  
诈骗罪成立有诸多要件
  刑法第266条称:“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该罪成立有诸多要件:第一,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周第二,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比如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但法律同时也要求,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财物,周正龙意图获得什么?
  从此案披露的情况来看,周正龙以前跟着打虎队,知道拍到老虎会有100万元如果这些情况是属实的话,就符合了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但这些情况只是媒体这么说。如果事先不知道,只是为了好玩,或者炫耀,或者为获某种荣誉,并不涉及金钱,那仅仅是一个道德的问题,不能定为犯罪……[详细]
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比如隐瞒真相,周正龙确实做了
  要成立诈骗罪,首先要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其次要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这两点,从新闻发布会透露的信息,周正龙去年10月3日拍摄的“华南虎照片”是一个用老虎画拍摄的假虎照等看,周正龙都具备了。
受骗者要基于被骗而产生的错误,那些官员受骗了没有
  如果那些官员明知虎照之假,仍然苦心孤诣地使本来东扶西倒的假虎照成为“南山或可改移,此判终无摇动”的铁案,那么,若干力挺假照、摇唇鼓舌、信口雌黄的官员们,就不只是德不称位,能不称官,就不能以警告、撤职等行政处分一了百了,而是应当考虑他们是共同犯罪人。
关克等相关官员被免职的理由居然不是“护假”
  九个月来力挺“正龙虎照”为真的前陕西省林业厅信息宣传中心主任关克,以“热情超过了理智”来为自己的“挺虎”辩解,再一次藐视了公众智商。在处分决定中,关克被免职的理由居然不是“护假”,却是“在社会关注过程中,违反组织纪律,开设个人博客,参与争论”……[详细] [评论]
陕西林业厅对周的奖励可能没人相信是基于错误认识
  造假是否只是周正龙的个人行为,还是有陕西省政府的林业部门参与其中。如果在进一步的调查中发现,有证据证明政府部门的人员参与造假的话,那就不仅仅是行政处罚的问题,政府部门的官员就成了周正龙造假、诈骗案的共犯
如果官员与周正龙沆瀣一气,则同是诈骗罪
  他们不仅没有被骗,而且是与周正龙沆瀣一气、声应气求,目的在于后续的各种更为重大的利益。此时,他们是共同犯罪人,可能像郝劲松律师所说的那样,瞄准了“1000万的国家自然保护区拨款”,虽属未遂,但仍应以诈骗罪一并追究之。
如果他们真的是利令智昏而受蒙蔽,则是滥用职权罪
  果如新闻发布会所说,周正龙炮制的虎照怪胎,从酝酿、产生、演变,始终渗透着镇坪县政府和陕西省林业厅一些人急功近利的求虎欲望,进而使他们利令智昏,受到蒙蔽,那么,在周正龙构成诈骗罪的同时,那些官员就应当构成滥用职权罪或者玩忽职守罪,因为他们有责任不失察、不被骗
  
  纵容“周老虎”只有一个恶果:政府公信受损。但是,如果不把“周老虎”牵涉的所有事实查清楚,给周正龙定罪量刑却可能有两个恶果:让小角色成为代罪的羔羊;让真正的罪犯逍遥法外。这可不是公众想要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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