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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警)记者体验法警艰辛 送三张传票两张找不着人

发表于 2012-9-28 12:45:0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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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法院向你下达传票,意味着你被人告了,你的麻烦事来了。也正因此,绝大多数当事人都不喜欢接收法院的传票,有的人还想尽办法逃避它。8月30日上午,记者跟随市北法院的法警体验送传票,当天上午的三张传票仅找到了其中一名当事人,另两名当事人中一个不知去向,另一个是仅有工作地址和姓名,却找不到人。想把传票送到当事人手里,真得费不少劲。

  现场

  被告公司几年前已搬家

  30日上午9时许,记者来到市北法院,跟随三名法警一起外出给当事人送传票。当天上午要送三张传票,其中一起案件的被告是两家公司,另两起案件的被告是两个自然人。法警首先来到香港中路福泰大厦,准备给这里的两家公司下达传票。起诉状上称,这两家的公司地址在福泰大厦内。然而法警进入大厦通过物业公司查询出,船务公司已于2007年搬走;另一家贸易公司也于2008年搬走,去向不明。

  法警杨鹏飞称,像这种找不到当事人的情况很常见,一般会让周围邻居或物业写个证明,证明原告所提供的地址已经过时,让原告再提供新的地址。

  百家公司难觅当事人

  当天上午10时30分许,记者跟随法警来到银川西路动漫产业园,向女子高某下达传票。在原告提供的材料上,仅有高某的名字、电话号码和工作单位,其中工作单位是“动漫产业园”,但无具体公司名和地址。

  法警杨鹏飞来之前曾给高某打电话,但没说两句就被挂断。来到动漫产业园后,高某电话仍一直无人接听。无奈法警们找到产业园物业公司,公司经理了解情况后表示“无能为力”。据介绍,产业园内共有100多家公司、2000多人,仅有名字的话无法找到这个人。不得已,法警只能让物业公司写个证明材料。

  边发牢骚边签传票

  第三张传票是邻里纠纷案件。原告和被告两家的地下车位相邻,2010年9月,被告陈某在两家车位间建起了隔离墙,占据了原告方车位的一部分,使原告停车容易刮擦,原告多次找被告交涉但被告至今未采取措施。

  见到法警后,陈某立刻诉起苦来:“多大点事啊,还闹到法院。我建隔离墙之前是征得他们家同意的,现在又反悔了。”陈某表示,她已经决定将隔离墙拆除了,正在找施工队。在陈某“诉苦”的同时,法警们一边听着一边宽慰她,好在陈某顺利地接收了传票。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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