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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周与带薪假非必选题
不论是取消黄金周,还是巩固黄金周、还回五一黄金周,都是法定节日集中投放给职工,以刺激和鼓励员工增加消费、旅游机会的一项举措。黄金周集中休息后,导致集中消费、集中旅游等,与经济、旅游业的关系很密切,由此引起的交通拥堵、车祸连连、旅游景点游人爆满、垃圾成堆等现象的集中反映,以及对市民素质问题的讨论,给相关方面引起的关注,也很密切。说到底,黄金周是许多问题的扎堆,而未必是员工休假的良机。
带薪年假,与黄金周所反应的一个相同问题,都是职工休息权在得不满足时的一种现实期待。我国的法律早有“带薪休假”的规定。1994年颁布实施的《劳动法》第45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享受带薪休年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只是《劳动法》中的这一句话,有一个尾巴,人们并没有看到职工享受带薪休年假的具体办法出台。近年来,这一话题不断刷新,《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后,带薪年休假在许多地方仍然是纸上谈兵。所以,又出现了许多让领导带头带薪年休假,领导不执行又如何如何的规定,让人觉得很搞笑。
所以,在这样的语境下,讨论用带薪假取代黄金周假日,事实上是对休假制度退而求其次的一种让步为。客观上看,带薪假既不能取代黄金周假日,也会影响人们对黄金周的感情和心情,降低黄金周的正效应。
依笔者看,黄金周与带薪假并非必选题,黄金周是黄金周,带薪休假是带薪休假,没必要扯在一起,也没必要以黄金周的方式使带薪休假得到落实,事实上,黄金周也未必能还带薪休假于民。只有相关方面敢于动真碰硬,找对带薪休假落实不了的原因与要害,对症下药,解除员工在这一问题上的困惑,才是有希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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