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是在承平之时,在单一制的中央集权制度下,也不可避免会产生重京官轻外官的政治氛围和社会舆论,甚至将京官出任地方视为一种贬斥手段,从而造成一方面地方主官普遍存在向上晋升、调任京城的政治愿望,另一方面中央机构的官员往往不愿意到地方任职。如唐代贞观年间,就已出现了重内官轻州县、京官不称职者始补外任、边远之处用人更轻的情形。宋代中后期,“天下多缺官,而(县)令选尤猥下,贪庸耄懦,为清流所不与”,士大夫皆轻县令之选,即使为吏部所选派,也常不去赴任,只有久不得调者才不得已去当县令。在这种情形下,为加强地方治理以及对地方的控制,中央政府有意识地加大了选派京官外任地方的力度。如唐开元十三年,唐玄宗亲自择选诸司长官有声望者11人出任刺史,并命宰相为他们饯行。唐德宗时,有感于“百里之安危,万人之性命,付以长吏,岂容易哉”,特从中央台郎御史中择选10人出任地方县令。宋太祖赵匡胤为整饬五代以来地方吏治及防范地方割据,“诏选朝士,分治剧邑”,创设了以京朝官“权知(暂时主持)某州(府)、县事”的制度,省称知州(府)、知县。明代宣德五年,中央政府先后两次择选礼部郎中况钟等34人出任地方知府,一时成为佳话。
需要指出的是,所谓重京官轻外官只是相对而言,对于百姓来说,州县主官位高而权重,如太守“掌治民,进贤劝功,决讼检奸……劝民农桑,振救乏绝”,县令“导扬风化,抚字黎民……养鳏寡,恤孤穷,审察冤屈,躬亲狱讼”,其一举一动无不与民生息息相关,与国家大政联诸一体,何轻之有!正如董仲舒所言,“郡守县令,民之师帅,所以承流宣化”。特别是到了清代,经过康乾长达百年较稳定的发展特别是人口的急剧增长,入仕人员大量膨胀,州县主官自然也成为大多数人可望不可及的“美差”。有学者测算,清代举人中出任知县者,不及1/10,甚至有候补30年者,此外因久不得出任而生活潦倒、冻馁而死者更是时有耳闻。至于一句“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更是直接道出了地方主官背后潜藏的巨大利益和百姓的痛楚。及至晚清,形势全转,地方主官宁可在外捞钱也不愿内转,已被社会舆论看作是最能发财、也只关心发财的一个群体了。
总之,地方主官这一特殊群体构成了研究中国古代吏治的独特图景和重要切入点,其清其浊可以说直接体现了一个时代吏治的好坏。事实上,历史上为百姓所称颂的清官、好官,大部分也都集中于这个群体。如汉代召信臣、杜诗在担任南阳太守期间兴利除害、政治清平,百姓称之为“召父杜母”,是为“父母官”之由来。又如顺治年间福建将乐县知县李皭,在任期间清正廉洁,去官时“县中人数万,焚香拥马首,行止境上,皆号哭,返家绘像祀之”,令人感动。清代史学家赵翼在《廿二史札记》中专门辟条“因部民乞留而留任且加擢者”,记叙了有明一代因百姓挽留而留任太守、县令的众多事例。如此种种,不胜枚举,都为我们今天加强吏治建设留下了宝贵的启示和精神财富。 |